【文匯網訊】《城大月報》4月號以一系列專題文章鼓吹「港獨」思想、渲染暴力「革命」及反社會意識,各界人士29日炮轟城大學生會編輯委員會做法不恰當,及應向公眾交代為何要散播不良意識,又認為事件已影響城大的聲譽,令人感覺「為何大學生會有如此不合邏輯的思想?」有法律界人士則指,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二百章第九條,引起或加深香港不同階層巿民之間的惡感及敵意以及煽惑他人使用暴力等已屬刑事罪行,文章的作者或要承擔法律責任。香港文匯網擇要梳理《城大月報》4月號煽動「港獨」、渲染暴力的反社會言論。
煽動「港獨」思想
●中共發動「殖民戰爭」,香港頻(瀕)臨滅族。
●中共外強中乾,港人要見機行事,「革命」脫共自立。
●「港共政權」暴虐不仁,殘民以逞,推翻此等暴政,於西洋哲學乃天人賦人權,於華夏傳統是順天應人,這是香港「革命」的第二個道德理據。
渲染暴力
●抗爭不應排拒一切形式的暴力,而是應該分清甚麼是具正當性的暴力。
●代價如果只是傷了朝廷鷹犬的爪牙,爛幾塊玻璃,可算符合條件。
●若兩者都以彰顥公義、建立自由平等的社會為目的,哪(那)何有「佔領」是合理,而破壞是不合理之說……拋開這種既定的世俗規範,才是「抗命」的極致與文明進步的典範。
●為何武鬥不可取且不符道德?武力為惡,和平為善,只是人類的僵化概念而已。
●暴力行動既不是負面,也不是只在更大威脅下,暴力才有正當性……暴力可以是好的,暴力行動更可以是社會進步的巨大創造力。
●暴力抗爭是要贏,不是打定輸數等被人拉,最好就是大家都不用坐牢啦。
●所以暴力抗爭就是為了撕裂(社會關係),因為在裂口中才能開花。
反社會言論
●港人只要以香港金融中心的脆弱秩序要脅,抱持寧為玉碎、不為瓦全的決心,癱瘓社會齒輪,誓不退讓,中共是無可奈何的。
●香港根本不是民主憲政社會,在「港共政權」的「獨裁統治」下,沒有一條法律是合乎程序公義的……拒絕屈從不公義的法律和相關刑責,實香港人的道德責任。
●香港的左翼的抗爭應該抓住一個principle(原則)︰癱瘓資本流動。
●直接搶奪特別是土地資源,利用空間來養活、支持運動。
粗鄙言論
●港扼中共金融X袋,脅逼政權無(毋)須軍火
●是不是X衝就叫勇武呢?
●和理非非(和平、理性、非暴力、非粗口)我是要不留情面的大力XXX啊!
其他謬論
●中共掌控單程證審批權,每年大肆輸入約五萬名新移民,實行人口換血,變相進行「種族清洗」。
●黃之鋒說︰「你沒有一個死的心理準備,就不要說自己在搞『革命』。」
●抗爭需要理性的思考,更需要感性的力量,因為支撐我們抗爭下去的,是超乎理性的信念。
資料來源︰《城大月報》4月號《告別運動 革命抗赤》
製表︰香港文匯報記者 甘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