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杜法祖)「人民力量」立法會議員陳偉業,被指2013年元旦遊行後參與非法集會,經審訊後被裁參與非法集結罪成。陳30日在高等法院就定罪上訴,案件押後裁決。陳偉業的律師30日在庭上稱,無證據顯示當日數百名示威者在皇后大道中與雪廠街交界的十字路口聚集,是由遊行衍生。法官質疑,若遊行人士脫離既定路線後「亂行」,不代表不犯法。
陳偉業被指在2013年元旦遊行後,號召示威者發動「民主自由行」游走中環多處道路,令交通嚴重擠塞,被裁定參與非法集結罪成,罰款6000元。陳偉業的律師30日在上訴時稱,警方封鎖十字路口現場,以致群眾在無法動彈底下「被集結」,認為警方是「用封鎖帶製造罪行」,而陳只是「收到號召」才到現場呼籲「開路」,情況根本不能扭轉為集會。
控方反駁,陳號召示威者從禮賓府到處「自由行」,群眾是途經十字路口該處前往其他地方「自由行」,所以十字路口的聚集由始至終屬遊行一部分。又指香港是「彈丸之地」,若自發性遊行不需給予警方事先通知,《公安條例》將變得豪無意義,特區政府有責任令遊行和平進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