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周子優)嶺南大學學生會早前在校內舉行音樂會,縱容出席的樂隊公然大唱粗口歌辱罵警察,遭社會各界狠批。校長鄭國漢日前發公開信致歉,並警誡學生會不能重犯,否則會紀律處分。嶺大學生會外務秘書李德雄昨日雖承認歌曲有冒犯性,但稱沒預計活動迴響大,會向「心靈受創」者道歉,又將涉事粗口歌的針對性辱罵及煽動仇恨淡化為「得罪人」,聲言社會上每人的說話都有可能無意間「得罪人」,「阻止不到其他人受傷害」。
妄稱辱罵煽仇乃「言論自由」
李德雄1日在接受電台訪問時指,學生會在音樂會事前已知道該首粗口歌的歌詞內容,但沒有預計到演出引來那麼大迴響,也同意當中有冒犯性,遂於早前聲明提出「向心靈受創的人道歉」。他直認,校方在事前曾提醒及勸喻不要作有關演出,只是學生會未有理會,又稱大學是言論自由的地方,如果再選擇多一次,仍會讓該樂隊唱粗口歌。
被問及他既認同歌曲冒犯,但卻無悔意的「理據」時,李德雄即將涉事粗口歌針對性辱罵及煽動仇恨的問題淡化,稱每人的說話都有可能無意間「得罪人」,難以避免也「阻止不到其他人受傷害」。言談間正是以「言論自由」作藉口,內裡卻是一副「是冒犯呀!你受傷我也沒辦法!道歉了但我會照做」的流氓態度。
黃均瑜:不應冒犯、侮辱別人
身兼嶺大校董的資深校長黃均瑜在節目上表示,社會部分人對粗口反應未必太大,但他認為事件中關鍵不單是粗口,而是肆意辱罵及冒犯別人。校董會早前討論事件,認為有關表達意見形式屬不可接受。
他強調,嶺大推動的是「博雅教育」而非「不雅教育」,期望學生吸取教訓,如再犯對嶺大會是災難。就校長發信所指的處分問題,黃均瑜指,大學處分範疇很闊,由較輕的發警告信至最嚴重的「踢出校」,據他了解校方暫不想多談處分,而是想說服學生不應冒犯、侮辱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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