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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獵狐」程慕陽 他比賴昌星更難對付


http://news.wenweipo.com   [2015-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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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慕陽(右)與加拿大政界人士合影

【文匯網訊】近日,被中國司法部門通緝的原河北省委書記程維高之子程慕陽被暴藏匿在加拿大。這些年,他不但在加拿大溫哥華營造了自己的「商業王國」,而且還堂而皇之進入當地主流社會,好不逍遙。

據香港《大公報》報道,中國外交部聞訊表示,像程慕陽這樣的腐敗分子即使逃到天涯海角,也要被繩之以法。在去年公安部 「獵狐2014」海外集中緝捕經濟犯罪嫌疑人行動的基礎上,今年4月「獵狐2015」專項行動再次重拳出擊。如何將程慕陽緝拿歸案,成了媒體和民眾關注的話題。

與逃亡加拿大12年之久的「前輩」賴昌星相比,程慕陽的優勢明顯。賴昌星沒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權,其取得的香港居留權後來也被剝奪,成了難民,在打了多年的難民官司後終於「賴」不住被遣返。程慕陽1996年就獲得了加拿大的永久居留權,老婆孩子也都擁有加拿大國籍,自己也差點混成了加拿大人。程慕陽在加拿大政商圈混跡多年,廣佈人脈,家財豐厚,打長久官司賴在加拿大的後盾強大。

綜合看來,程慕陽比賴昌星更難對付。他不會輕易束手就縛,如果鐵了心要堅持到底,那短期內被遣返的可能性極小。但從其國籍申請和難民申請被拒、加拿大各政黨與他劃清界限、中國政府聲勢浩大的追逃行動以及這些年中加的遣返實踐來看,他也很難長期逍遙法外。

程慕陽的能量

與國內媒體報道的某些在外惶惶不可終日的貪官不同,程慕陽在加拿大的生活安逸舒適,他「做人低調,生意高調」,能量不可小覷。當年,程慕陽借其父程維高之勢,短短數年內便「發家致富」。2000年東窗事發後,他逃亡加拿大。外逃之前,程慕陽就已經做了多手準備,除了 1996年成為加拿大永久居民外,他還有香港永久居民的身份。

來到加拿大後,他在政商圈翻滾,是溫哥華的房地產商人,是溫哥華里士滿豪華「身活館」的老闆,還擔任過亞太商會副會長。他喜歡結交政界人士,給多個政黨提供過政治獻金,其女程頌蓮在其謀劃下開始進軍政界,曾擔任青年自由黨卑詩省分部主席,程慕陽出事後才被迫下台。2013年,他還被授予女王鑽禧勳章,並獲三級政府表彰。在外界看來,完全是典型的成功商人形象。

難怪,在身份被揭穿後,他否認一切指控。自稱系合法移民,沒有在中國犯下任何罪行,也不是什麼逃犯,其律師甚至稱程慕陽「一直堪稱正直加拿大社會成員的典範」。

程慕陽老婆子女已經入籍加拿大,他本人也曾於2001年和2004年兩次提出申請加入加拿大國籍,但沒有成功。雖然在入籍問題上受阻,但他請得起好律師、僱用了一個名叫戴維·馬塔斯的律師,此人正是多年前幫助賴昌星打難民官司的律師,頗有一套手法。可以預見,程慕陽會窮盡各種法律和政治手段逃避被遣返。

遣返之難

目前,中國對逃往他國犯罪嫌疑人的追逃方式一般有四種,分別是引渡、非法移民遣返、異地追訴和勸返。其中,引渡需要請求國與被請求國間有引渡條約,異地追訴是引渡的一種替代手段,在所在國實行緝捕和追訴。遣返與引渡相比,程序相對簡單,適用於沒有簽署引渡條約的國家之間。此外,勸返具中國特色,可以避免在引渡、遣返等過程中的一些法律麻煩。

從程慕陽案來看,引渡、勸返和異地追訴的可能性都不大。美國、加拿大和澳大利亞等國是中國貪官藏匿的天堂,最主要的原因是這些國家與中國沒有締結引渡條約。因此,遣返或許成了對付程慕陽的最佳選擇。在4月中紀委公佈的百名外逃人員中,逃往加拿大的有26人之多,位列第二。還有報道稱,逃往加拿大的中國各類經濟犯罪嫌疑人達2千多名,捲走贓款至少逾千億人民幣。除程慕陽外,外逃加拿大的還包括四川移動公司數據部原總經理李向東、中石化北京燕山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財務部原高級主管方翠英、昆明市盤龍區國稅局原工會主席李文革以及中國農業銀行金融市場部原投資處處長白靜等等。

這些年陸續從加拿大回來的經濟犯罪嫌疑人不算很多,有代表性的如原廈門遠華集團董事長賴昌星、原中國銀行黑龍江省分行河松街支行主任高山和冒充中國人壽保險公司工作人員進行詐騙的鄧心志等。賴昌星和鄧心志是被所在國遣返,高山是在看到形勢不秒後被勸返回國受審的。2008年8月,詐騙兩單位養老保險金2000多萬元的鄧心志被遣返,成為加拿大遣返的首個中國外逃經濟犯罪嫌犯,他在加拿大呆了5年。賴昌星沒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權,其「賴」在加拿大達12年之久。高山2005年外逃,2012年被勸返,在加拿大也住了7年。

外逃加拿大嫌犯慣用的伎倆是申請難民,加拿大的難民上訴程序以冗長而繁瑣聞名,申請、上訴、風險評估和重審,每個環節都可以拖延數年。賴昌星、高山等人正是利用此對抗遣返,這些人只要有錢請到好律師,就可以無休止地利用法律程序上訴。而從加拿大被遣返的鄧心志之所以較快被送回來,一個關鍵的因素是其同夥把持著贓款,他無力支付高昂的律師費打移民官司。

遣返前景

目前,從加拿大被遣返和勸返的經濟犯罪嫌疑人並不多,大量嫌犯仍然逍遙法外。但與此同時,這些年中國與加拿大的司法合作也在不斷推進。2010年6月,中加簽定《打擊犯罪的合作諒解備忘錄》,對一些貪官和經濟犯罪嫌疑人的假難民申請起到了有效的阻止作用。2013年,加拿大與中國簽署了分享貪官不法財產的協議。去年11月加拿大總理哈珀訪華時,習近平提出「中加雙方應該在執法領域包括追逃追贓問題上加強合作」,哈珀和加拿大政府官員多次表示,加無意收留逃犯,願意在遣返方面同中方合作。

從最近加拿大政府和社會各界的有關反饋中也可以看出中加合作的成就。程慕陽藏匿在加拿大之事被披露後,其女兒程頌蓮在青年自由黨卑詩省分部的主席一職被緊急撤換,接受過程慕陽政治捐款的幾個黨派也與程慕陽作了切割,紛紛表態要退回相關款項,並澄清並不知道程慕陽是被中國政府通緝的嫌犯。

此外,中國公安部早在2001年就對程慕陽發出A級通緝令,而巧合的是程慕陽在2001年和2004年兩次提出申請加入加拿大國籍,均未或批准。按照加拿大國籍法,獲得永久居留權並在加拿大生活3年之後便可申請加入加拿大國籍,程慕陽1996年就成為加拿大永久居民,而且其老婆和孩子都已經獲得加國國籍,全家就他一人不是加拿大人,這背後傳遞出來的訊息也頗耐人尋味。種種跡象表明,加拿大政府對程慕陽在中國所犯之事早就心知肚明。程慕陽國籍申請未獲通過和難民身份未獲認可,很顯然,加拿大政府認可程慕陽是「在加拿大境外犯了嚴重的非政治罪行」。

現在,程慕陽身上有兩大護身符:金錢和其擁有的永久居留權身份。中國司法部門首先要做的是向加方提供證據,證明程慕陽在中國所犯罪行違反了加拿大移民法,從而剝奪其已獲得的永久居民身份。而程慕陽擁有的財富可能是其做掙扎的最強後盾,他在加拿大經營多年,奧援肯定不少,凍結其資金難度也會很大。最後,即使其永久居留權被剝奪,他也絕不會乖乖就範,一定會在難民官司上繼續掙扎拖延,儘管其難民官司幾乎不可能獲勝。

可以肯定的是,程慕陽不會輕易束手就縛,短期內被遣返的可能性極小。但從其國籍申請和難民申請被拒、加拿大政治人物和政黨與他劃清界限、中國政府聲勢浩大的追逃力度以及這些年中加的遣返實踐來看,他也很難長期逍遙法外。

      責任編輯:陳夢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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