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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公佈「獵狐」20大經典案例


http://news.wenweipo.com   [2015-01-09]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1月8日,公安部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公安部「獵狐2014」專項行動有關情況,並公佈了專項行動的二十大經典案例。

1、浙江俞某涉嫌合同詐騙案

抓獲時間:2014年7月涉案金額:5700萬元

據人民公安報報道,浙江省永康市公安局2014年2月24日立案偵查,2013年9月,犯罪嫌疑人俞某夥同其母俞某某,與周某簽訂協議,周某將坐落於永康市城西工業區的廠房、土地作價5700萬元轉讓給俞某。2014年1月,俞某母女在僅支付1000萬元土地轉讓金的情況下將廠房和土地過戶到自己名下,隨後將該廠房和土地抵押給第三方,借款2000萬元,並於2月19日外逃烏干達。3月14日,永康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合同詐騙罪對俞某批准逮捕。6月2日,國際刑警組織對俞某母女發佈紅色通報。7月1日晚,根據線索,在我駐烏干達大使館的協助下,公安部派出工作組會同烏干達警方在恩德培機場將俞某抓獲。經公安機關耐心做俞某工作,俞某積極規勸其母俞某某投案自首。7月20日,俞某某回到國內,向永康市公安局自首。

2、江蘇李某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

抓獲時間:2014年7月涉案金額:4000萬元

據江蘇省泗洪縣公安局2010年12月20日立案偵查,2008年1月至2010年12月,犯罪嫌疑人李某夥同他人,以在烏干達投資財富廣場、華人俱樂部、發行福利彩票、建設賭場等為名,在泗洪縣向300餘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4000萬元。2009年4月21日,李某潛逃烏干達。2013年12月4日,泗洪縣人民檢察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對李某批准逮捕;2014年7月21日,國際刑警組織對其發佈紅色通報。根據國內偵查和國外核查發現的線索,公安部「獵狐2014」行動辦派出工作組赴烏干達,在我駐烏干達大使館協助下,會同烏干達警方開展摸排查緝,成功將其抓獲。2014年7月23日,李某被押解回國。

3、山西朱某、孔某等人涉嫌票據詐騙案

自首時間:2014年8月涉案金額:12億元

據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2004年7月28日立案偵查,2002年1月至2004年7月,朱某、孔某等35名犯罪嫌疑人以高息誘使35家受害單位將資金存入指定銀行,然後與銀行主要負責人勾結,將受害單位存款轉移,非法佔為己有,共作案70餘起,涉案金額近12億元。案發前,朱某、孔某等9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潛逃境外。2004年8月3日,公安部對朱某、孔某發佈B級通緝令;同年12月,國際刑警組織對朱某、孔某發佈紅色通報。在公安部與山西公安機關不懈努力下,至「獵狐2014」專項行動開展前,該系列案件的6名外逃犯罪嫌疑人先後被緝捕歸案。在強大緝捕攻勢下,經公安部「獵狐2014」行動辦工作人員耐心細緻規勸,2014年8月3日,在我駐柬埔寨使館協助下,朱某、孔某回到國內,向公安機關自首。

4、上海姜某涉嫌合同詐騙案

抓獲時間:2014年8月涉案金額:3600餘萬元

據上海市公安局2008年2月20日立案偵查,2006年3月以來,犯罪嫌疑人姜某採用偽造貨運提單的手法,造成受益人提供給銀行的信用證單不符被銀行退單,造成巨大損失;在出口過程中採取低報出口價格和數量的手法,造成生產廠商無法按約收取貨款;採用拆東補西的手法,利用掌控生產、出口、運輸的便利,將單筆貨款分別支付給多家廠商,誘使廠商繼續為其生產,共計給14家廠商造成損失3600餘萬元。2007年11月5日,姜某逃匿至美國。2008年4月23日,上海市公安局以涉嫌合同詐騙罪對姜某批准刑事拘留。「獵狐2014」專項行動啟動後,上海公安機關相關警種合成作戰,對有關姜某的線索信息進行全面梳理分析,經縝密偵查,2014年8月9日,民警在浦東國際機場將其成功抓獲。

5、安徽張某、何某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

抓獲時間:2014年8月涉案金額:8億余元

據安徽省南陵縣公安局2014年4月8日立案偵查,2010年以來,犯罪嫌疑人張某、何某夫婦以高息為誘餌,向社會公眾非法吸收存款8億余元。另據安徽省繁昌縣公安局2014年4月15日立案偵查,犯罪嫌疑人張某某(張某與何某之女)將他人名下的三套房產私自變賣。2014年3月22日,張某夫婦一家三口逃往泰國。4月28日、6月12日,南陵縣人民檢察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分別對何某、張某批准逮捕;5月30日,繁昌縣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合同詐騙罪對張某某批准逮捕。2014年8月12日,公安部「獵狐2014」行動辦派出工作組赴泰國開展緝捕工作。在駐泰國警務聯絡官協助下,工作組會同泰國警方於8月21日將張某夫婦抓獲,次日將張某某抓獲。8月29日,張某全家及繳獲的涉案財物被押解回國。

6、浙江石某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

抓獲時間:2014年8月涉案金額:4419萬元

據浙江省樂清市公安局2012年4月12日立案偵查,2007年6月至2008年6月,犯罪嫌疑人石某以資金周轉、銀行墊資等名義,以高息為誘餌,非法向他人吸收資金4419萬元。

2012年2月15日,石某逃往柬埔寨。2012年4月12日,樂清市公安局以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對石某批准刑事拘留。

根據線索,2014年8月中旬,公安部「獵狐2014」行動辦派出工作組赴柬埔寨開展查緝工作。在柬埔寨警方的積極協助下,工作組會同柬埔寨警方經縝密摸排,精細研判,於8月19日將企圖進一步潛逃的石某抓獲。8月30日,石某被押解回國。

7、山東李某涉嫌集資詐騙案

抓獲時間:2014年9月涉案金額:3300餘萬元

據山東省青島市公安局市北分局2006年8月17日立案偵查,2005年11月至2006年5月,犯罪嫌疑人李某夥同他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在青島城陽區開發房地產項目的事實,偽造政府公文,以高息為誘餌,騙取100餘名受害人集資款3300餘萬元。2006年8月22日,李某潛逃尼日利亞。同年11月16日,青島市市北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集資詐騙罪對李某批准逮捕。

「獵狐2014」專項行動啟動後,經前期偵查,行動辦於2014年8月30日派出工作組赴尼日利亞展開緝捕。在我駐尼日利亞大使館、駐拉各斯總領館的大力協調下,工作組會同尼日利亞警方克服重重困難,於9月5日成功將李某抓獲。9月8日,李某被押解回國。

8、浙江陶某涉嫌合同詐騙案

抓獲時間:2014年9月涉案金額:5688萬元

據浙江省台州市公安局1996年4月16日立案偵查,1994年7月至1996年3月,犯罪嫌疑人陶某以聯營購銷美國廢紙為名,在台州等地詐騙多家單位和個人共計資金5688萬元。

1996年3月28日,陶某攜款潛逃境外。同年5月2日,台州市公安局以涉嫌合同詐騙罪對陶某批准刑事拘留。「獵狐2014」專項行動啟動後,台州公安機關重新梳理陶某潛逃線索,發現一名與陶某身份特徵相似的可疑男子。

經進一步排查,分析研判,台州公安機關確認此可疑男子正是潛逃18年的陶某,並於2014年9月10日凌晨成功將其抓獲。

9、北京鄭某涉嫌詐騙案

抓獲時間:2014年9月涉案金額:436萬元

據北京市公安局2000年4月27日立案偵查,1998年9月至12月,北京某貿易公司經理鄭某夥同其丈夫劉某以為上海某紡織品有限公司代銷醋酸脂裡布為名,向該公司訂購價值436萬元的醋酸脂裡布,隨後將貨物倒賣,將貨款佔為己有。

1999年2月1日,鄭某潛逃加拿大。2000年4月27日,北京市公安局以涉嫌詐騙罪對鄭某批准刑事拘留。

「獵狐2014」專項行動啟動後,經「獵狐2014」行動辦工作人員多方偵查,北京公安機關獲取了鄭某已變更姓名、取得外國護照,並計劃潛回國內的線索,隨即部署緝捕工作。2014年9月16日,鄭某在北京首都國際機場入境時被當場抓獲。

10、上海張某涉嫌金融憑證詐騙案

抓獲時間:2014年9月涉案金額:1000萬元

據上海市公安局1997年10月31日立案偵查,1997年8月1日,犯罪嫌疑人張某冒充某銀行上海虹口支行溧陽路營業所主任,夥同他人使用偽造的「企業存款證實書」,將上海復旦大學1000萬元的本票騙走。1997年8月30日,張某逃往印度尼西亞。2011年7月13日,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以涉嫌金融憑證詐騙罪對張某批准逮捕。2011年9月7日,國際刑警組織對其發佈紅色通報。

「獵狐2014」專項行動啟動後,經縝密偵查,發現張某藏匿在印尼。2014年8月中旬,公安部「獵狐2014」行動辦再次派出工作組赴印尼開展緝捕。在印尼警方的協助下,9月1日,工作組在巴厘島成功將張某抓獲,並於9月18日將其押解回國。

11、河南周某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

抓獲時間:2014年9月涉案金額:1億余元

據河南省三門峽市公安局2014年9月1日立案偵查,2011年10月以來,犯罪嫌疑人周某以實體投資業務為名,向社會不特定公眾非法吸收存款1億余元。

2014年6月6日,周某潛逃到哥倫比亞。同年9月3日,三門峽市公安局以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對周某批准刑事拘留。接周某案情況報告後,公安部「獵狐2014」行動辦即通過我駐哥倫比亞大使館與哥倫比亞警方進行核查,鎖定了周某在哥倫比亞的藏匿地點。9月18日,公安部「獵狐2014」行動辦派出工作組飛赴哥倫比亞。在我駐哥倫比亞大使館大力協助下,工作組會同哥倫比亞警方在波哥大市將周某成功抓獲,於2014年9月24日將周某押解回國。

12、山東周某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

抓獲時間:2014年9月涉案金額:9500萬元

據山東省煙台市公安局2013年9月10日立案偵查,2013年7月以來,犯罪嫌疑人周某夥同他人以在納斯達克停盤的「綠色有機農業」股票復盤名義,採取簽訂借款協議,許以高額利息方式,非法吸收公眾存款9500萬元。

案發後,周某偷渡逃往境外。2013年12月30日,煙台市公安局以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對周某批准刑事拘留。

「獵狐2014」專項行動開展以來,山東公安機關綜合研判分析,成功鎖定了犯罪嫌疑人周某的行蹤。

2014年9月25日,偷渡出境、非法獲取泰國護照又潛回境內的周某在深圳機場被成功抓獲。

13、江蘇陳某、韋某等4人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

抓獲時間:2014年10月涉案金額:4億余元

據江蘇省盱眙縣公安局2014年9月2日立案偵查,2013年10月以來,犯罪嫌疑人陳某、韋某等4人在馬來西亞吉隆坡成立香港微視傳媒集團有限公司亞太地區運營總部,並自行開發網絡軟件、搭建網站平台,變相通過「拉人頭」、「發展下線」的方式進行傳銷活動,涉案資金達4億余元。2014年9月2日、9月22日,盱眙縣公安局先後以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對陳某、韋某等4人批准刑事拘留。9月25日,公安部「獵狐2014」行動辦派遣工作組赴馬來西亞開展緝捕工作。在我駐馬來西亞警務聯絡官和馬來西亞警方的大力支持下,一舉摧毀了該特大網絡傳銷組織的源頭,成功抓獲陳某、韋某等4名主要犯罪嫌疑人,並於2014年10月16日將其押解回國。

14、湖北盧某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

抓獲時間:2014年11月涉案金額:6億余元

據湖北省孝感市公安局2012年6月20日立案偵查,2011年6月以來,犯罪嫌疑人盧某作為翡翠環球投資控股有限公司股東和顧問,利用互聯網在中國內地進行非法傳銷活動,吸收會員10000多人,吸納會員投資總額折合人民幣6億余元,盧某及翡翠環球投資控股有限公司非法獲利3億元後於2011年7月14日潛逃境外。2013年7月22日,孝感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對盧某批准逮捕。2014年8月29日,國際刑警組織對其發佈紅色通報。「獵狐2014」專項行動啟動後,公安部「獵狐2014」行動辦積極協商相關國家執法部門開展緝捕工作。2014年11月17日,巴布亞新幾內亞警方將盧某押送至我國。

15、福建魏某涉嫌集資詐騙案

抓獲時間:2014年11月涉案金額:3000餘萬元

據福建省三明市公安局三元分局2007年12月29日立案偵查,2005年以來,犯罪嫌疑人魏某以經營公司缺乏資金為由,向社會不特定公眾和多家公司高息借款3000餘萬元。2007年12月20日,魏某全家潛逃境外,並取得瓦努阿圖國籍。2008年3月14日,三明市三元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集資詐騙罪對魏某批准逮捕。2014年10月13日,國際刑警組織對其發佈紅色通報。「獵狐2014」專項行動啟動後,公安部「獵狐2014」行動辦將魏某列為重點緝捕對象。在我駐瓦努阿圖大使館協助下,11月18日,公安部「獵狐2014」行動辦派出工作組前往瓦努阿圖開展緝捕,並成功將其抓獲。2014年11月25日,魏某被順利押解回國。

16、上海吳某涉嫌非法經營案

抓獲時間:2014年12月涉案金額:260萬元

據上海市公安局浦東分局2008年5月29日立案偵查,2008年2月,犯罪嫌疑人吳某指使他人在浦東新區成立深圳市盈富通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並以出售「盈富通金條」為名,招徠客戶從事未經我國證券管理部門的批准且具有期貨交易性質的「黃金現貨保證金交易」經營業務,非法獲利260萬元。

2008年5月30日,吳某逃至加拿大。2014年1月26日,浦東新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非法經營罪對吳某批准逮捕。2014年3月28日,國際刑警組織對其發佈紅色通報。

「獵狐2014」專項行動啟動後,上海市公安機關根據偵查中掌握的重要線索,於2014年12月4日成功在境外將吳某抓獲,並於12月5日押解回國。

17、江蘇周某等4人涉嫌合同詐騙案

抓獲時間:2014年12月涉案金額:600萬元

據江蘇省宜興市公安局2013年6月22日立案偵查,2013年1月至6月,犯罪嫌疑人周某夥同他人,以大豐市港城建設發展有限公司、大豐市鼎豐有色金屬再生有限公司等公司名義,騙取了遠東電纜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價值約600萬元電纜。2013年6月22日,宜興市公安局以涉嫌合同詐騙罪對周某批准刑事拘留。12月1日,宜興市公安局對祖某等3人批准刑事拘留。同日,公安部「獵狐2014」行動辦派遣工作組赴菲律賓開展緝捕工作,經過連續12天艱苦摸排,12月12日,工作組會同菲律賓警方成功將周某、祖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抓獲。2014年12月23日,周某等4人被押解回國。

18、廣東鄭某、湯某等9人涉嫌非法經營、賭博案

抓獲時間:2014年12月涉案金額:巨大

據廣東省潮州市公安局2014年8月29日立案偵查,2014年8月以來,犯罪嫌疑人鄭某、湯某等9人以時時彩、香港六合彩開獎結果為依據,自行研發程序,租賃給賭博組織進行網絡賭博,並在泰國境內進行網站日常維護以逃避打擊,涉案價值巨大,社會影響惡劣。2014年12月2日,潮州市公安局以涉嫌非法經營罪、賭博罪對鄭某等9人批准刑事拘留。12月10日,公安部「獵狐2014」行動辦派遣工作組赴泰國開展緝捕工作。在我駐泰國警務聯絡官大力協助下,工作組與泰國警方密切協作,12月21日,泰國警方首先在機場將試圖入境泰國的湯某等2人遣返回國,隨後與國內專案組同時展開行動,一舉摧毀此跨境非法經營網站和非法經營地下錢莊的特大犯罪團伙。2014年12月26日,鄭某等7人被押解回國。

19、河北陳某涉嫌騙取出口退稅案

自首時間:2014年12月涉案金額:3億美元

據河北省衡水市公安局2013年10月18日立案偵查,2012年以來,犯罪嫌疑人陳某在自己在阿聯酋經營的公司與河北興弘嘉服裝有限公司沒有實際貿易背景的情況下,先後通過其4家阿聯酋公司,將在阿聯酋組織的近3億美元匯入河北興弘嘉服裝有限公司的收匯賬戶,用於外匯核銷,協助河北興弘嘉服裝有限公司營造出口假象,騙取出口退稅。陳某從中獲得好處費140餘萬元。2014年7月31日,陳某潛逃至阿聯酋。8月6日,衡水市公安局以涉嫌騙取出口退稅罪對陳某批准刑事拘留。陳某出逃後,河北公安機關結合四部門《關於敦促在逃境外經濟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通告》開展規勸工作。在強大的法律威懾和政策感召下,12月27日,陳某從阿聯酋回國,向公安機關自首。

20、四川阮某、姚某涉嫌信用卡詐騙案

抓獲時間:2014年12月涉案金額:2200餘萬元

據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錦江區分局2013年5月20日立案偵查,2011年3月以來,犯罪嫌疑人阮某、姚某夫婦夥同他人,以阮某出資提供銀行個人資產佐證,申領高額度信用卡120餘張後,通過POS機刷卡,套取現金用以揮霍或轉移他地,共計惡意透支2200餘萬元。2013年6月15日、6月22日,阮某、姚某夫婦先後逃往馬來西亞。2013年10月31日,錦江區分局以涉嫌信用卡詐騙罪對阮某、姚某批准刑事拘留。「獵狐2014」專項行動啟動後,根據偵查線索,2014年12月中旬,公安部「獵狐2014」行動辦派遣緝捕小組赴馬來西亞,在我駐馬來西亞警務聯絡官協助下,緝捕小組會同馬來西亞警方在檳城成功將阮某、姚某抓獲,並於2014年12月27日將其押解回國。

      責任編輯:鐘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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