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不久前公佈百人紅色通緝令中,有8人被指可能逃往泰國。
對此,泰國駐華大使館對新京報記者表示,現在泰國方面並沒有得到中方任何消息說要幫忙引渡上述人員回國,如果中方提出要求,根據泰中雙方簽署的引渡條約,泰方樂意配合中方政府的工作。
據新京報報道,泰國一些華文媒體還特地把「通緝令」中可能潛逃至泰國的人員進行了專門統計,一共列出了11名嫌疑人。有的媒體還發表社論稱,泰國不是中國外逃貪官的「天堂」。
就目前而言,中國境外追逃有四種途徑:引渡、移民法遣返、異地追訴和勸返。與中國達成引渡條約的有30多個國家,從1992年中國頒布《關於辦理引渡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將引渡作為境外追贓追逃的重要手段後,次年中國與泰國簽署首個雙邊引渡條約,1994年全國人大批准《中泰引渡條約》。
據《國際先驅導報》報道,中泰兩國在境外追貪方面既有成熟的法律條約保障,也有成功案例,2002年,挪用公款4億元人民幣的廣東省中山市實業發展總公司原總經理陳滿雄夫婦從泰國被臨時引渡回中國,成為中國根據《中泰引渡條約》辦理的第一起案件。
社科院東南亞問題首席研究員許利平對新京報記者表示,一些犯罪嫌疑人之所以藏匿泰國,是因為在泰國買假護照很容易,至於是否能引渡成功要靠雙方政府配合。
據紅色通緝令,以下8人被指可能逃往泰國:
孫新,男,外逃前任北京市新聞出版局計劃財務處出納,外逃時間2008年10月,涉嫌罪名挪用公款。
姚耿,男,外逃前任雲南省五礦化工進出口(集團)公司上海浦東分公司經理,外逃時間1998年4月,涉嫌罪名貪污。
周靜華,女,出逃前任雲南銅業集團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泰國項目部負責人,外逃時間2010年5月,涉嫌罪名貪污。
付耀波,男,出逃前任遼寧省本溪市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支隊案件審理科科長,外逃時間2014年9月,涉嫌罪名貪污。
張清曌,女,遼寧省本溪市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支隊出納,外逃時間2014年9月,涉嫌罪名貪污。
顧震芳,女,出逃前任上海海事局吳涇海事處出納,外逃時間2000年10月,涉嫌罪名貪污。
張麗萍,女,出逃前就職於上海倍福來集團有限公司,外逃時間1999年8月,涉嫌罪名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孫峰,男,出逃前任中國農業銀行江陰要塞支行行長,外逃時間2011年12月,涉嫌罪名合同詐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