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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匯網訊】日前,《廣東省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總體方案》和《廣東省省直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獲中央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批復。今天,廣東省政府召開全省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電視電話會議進行了具體部署。
據人民網報道,廣東省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省發展改革委主任何寧卡告訴記者,廣東計劃於今年6月底前完成省直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9月底前完成各地級以上市和縣(市、區)的改革;12月底前完成鄉鎮改革,並將先行車改地區和單位規範到位。何寧卡強調:「確保全省於今年底前完成改革。」
◎涵蓋省市縣鄉四級政府及參公單位
據瞭解,廣東省目前推出的黨政機關的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涵蓋省直和各地級以上市、縣(市、區)、鄉鎮機關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具體包括紀委機關和黨委各部門,人大機關,政府各部門,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各人民團體、群眾團體,各民主黨派機關、工商聯,黨委、政府所屬參公管理事業單位。參改人員包括各級各部門在編在崗的地廳級及以下工作人員。
據悉,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和國有金融企業的改革待中央的改革方案出台後,再另行推進。
◎廳級每人每月1690元,科級上限為每人每月650元
如何確保公車改革實現支出節約?何寧卡表示,改革總體方案中明確提出,省、市、縣各級改革後公務交通支出要低於改革前支出總額,全省整體節支率原則上要達到7%,並要求各地級以上市要按照整體節支率7%的要求制定本地區的改革實施方案,對達不到節支率目標的地區將適當降低該地區公務交通補貼標準。
《方案》規定公務交通補貼保障的區域範圍由各地根據當地自然地理環境、公務出行距離等條件合理確定。規定各職級公務交通補貼標準不得高於中央和國家機關補貼標準的130%,並確定全省各檔次公務交通補貼標準上限,廳級每人每月1690元、處級上限為每人每月1040元、科級上限為每人每月650元。
作為首批完成改革的單位,廣東省直機關具體補貼標準已經明確,總共劃分為8個檔次,分別為:正廳級每人每月1690元,副廳級每人每月1500元,正處級每人每月1000元,副處級每人每月800元,正科級每人每月600元,副科級每人每月450元,科員每人每月300元,科員以下其他人員每人每月250元。
這8個檔次只是目前省本級機關的補貼標準,各地市補貼標準層級劃分可不與之對應,但必須在中央和省規定的上限範圍內,而且同一地市必須實行統一標準,不同地市最高補貼標準差距也不得超過20%。
◎先行車改地區公務員收入或會降低
改革後,普通公務出行方式由公務人員自行選擇,實行社會化提供,適度發放公務交通補貼。而公務交通補貼標準是按照節約成本、保障公務的要求。取消一般公務用車,體現了官民平等的制度設計理念。
事實上,過去十多年,廣東部分地區已經率先進行了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探索。基於當時的改革條件,比如私家車普及程度、公務出行成本以及公務員收入水平等因素,已經實施車改的各市所確定的公務交通補貼普遍高於本次車改的補貼標準。
這次車改對先行改革地區來說,按照現行標準規範交通補貼是一項重要任務。因此,這些地區公務員總體收入下降也是不可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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