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華商報發表署名楊鵬的評論文章稱,政策執行中的不一和割裂,直接導致的結果就是各地對於公民個人生育權利的態度不一,或保障,或限制。全文如下:
教師覃誼和丈夫均為再婚,之前各自育有一孩,兩人戶籍分別為安徽黃山和貴州荔波。根據安徽政策,覃符合生育二孩的條件;但荔波計生局和教育局認定,根據貴州政策,覃不符合再生育子女條件,若不引產,將開除其公職。(5月19日《錢江晚報》)
這個再婚家庭的生育困局,乃是安徽和貴州兩地實施的生育條例不同所致。安徽那邊倒是很開明:「經查,你們符合《安徽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條第一款第四項,同意生第二孩。」但到了貴州則不然,結論就成了:「根據《貴州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四條第四項的規定,你與蒙紹平再婚後,不符合再生育子女的條件」。
看看,同一政策,兩種執行!計生政策打架,靠引產解決,這算是奇葩之一種了吧!但國家衛計委相關負責人曾承認各地的二孩計劃生育政策確實有所不同,並認為這是因為各地要根據各自的特點,根據各地的人口形勢、人口結構作出相應的再生育條件規定,這樣的做法完全符合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授權。
也就是說,覃誼夫婦面臨的困境,在法律上無可指摘。一般來說,按照現行政策,再婚家庭如果有一個孩子,一般可以生育二胎;如果有兩個孩子,一些省區允許再生育,有些省區則不允許,前者如安徽,後者如貴州。法律其實默認了計生政策「各自為政」可能導致的打架,且持放任之態。對於老百姓而言,就只好聽天由命,祈禱能夠生在一個計生政策相對寬鬆的地方。就像覃誼夫婦這樣,再婚且每人都有小孩,要再生育的話,兩人要同是安徽人,顯然就不會有此煩惱了。
貴州荔波縣教育局一位官員也表示,覃誼如果願意將工作調動到安徽,教育局將支持辦理調離手續;或由貴州省衛計委對此特批生育許可,覃誼的工作即可繼續留任。「我們也很同情她,但根據貴州的政策沒有辦法。」一方面,這流露出政策執行者的無奈,另一方面給當事人支招可能的變通之法,這本身就包含著對於當地計生政策的消極評價。
可是,既然安徽允許生,貴州為何不可?政策執行中的不一和割裂,直接導致的結果就是各地對於公民個人生育權利的態度不一,或保障,或限制。經媒體報道後,轉機出現,貴州省衛計委認為,覃誼生育行為可適用安徽的規定。
坦率說,像覃誼夫婦這樣的跨省再婚夫妻生育小孩遭遇兩地計生政策打架,可能絕對數量上並不是太多,但他們的生育權,同樣需要有法律上的明確說法,一地一規,顯然並不利於這一少數群體公民生育權利的保障,反過來說,放在整個計生政策面臨調整的當下,像貴州靠「特批」來保障公民生育權,顯然已經過時了。目前,整個計生政策大的調整尚無定論,但我們可以首先做到,讓那些剋扣生育權利的省份還權於民,在這一點上,貴州應該向安徽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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