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行政長官梁振英在行政會議前表示,推動政改純粹由本港長遠利益及大局出發,並無考慮個人競選機會。梁振英表示,現時距離政改方案表決尚有兩個多星期,無論議員或市民都毋須急於作結論,大家應冷靜、客觀,掌握所有事實,沉澱一下,再作理性判斷。他強調,在整個行政長官產生辦法,無論選舉或修改,中央都有權有責。
香港《大公報》報道,梁振英說,基本法規定政改方案必須得到立法會3分之2議員通過,即使泛民27名議員都支持某一方案,仍需要爭取多20票,才能獲通過,社會需要深思是否可行。他表示,政治是可行藝術,最終是否可行才是關鍵。
梁振英還提到,香港的行政長官不同其他國家包括民主國家的市長。香港特區在「一國兩制」、「港人治港」下,有高度自治權、本地財政權和立法權,有自己政治制度;中央向行政長官授權,使行政長官得到市民授權外,亦有額外中央授權。行政長官的總權力,大過任何一個民主社會市長的權力。中央必須信任行政長官才向他授權;通過行政長官行使權力,令香港有高度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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