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郭建麗 實習記者白明珠 5日內蒙古報道)6月5日,內蒙古包頭市昆區人民法院對原包鋼建設部部長楊光犯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進行了一審宣判。判處楊某犯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4年,並沒收非法所得。法院宣判後,楊光表示不上訴。
楊光,54歲,大學本科文化,原系包鋼建設部部長。2013年11月18日因本案被指定居所監視居住,2014年1月7日被拘留,1月17日被批准逮捕。
楊光家庭財產共計價值人民幣18969015.01元、美元5000元,其中房產十二套 ,價值人民幣7536318.72元,楊光身為國有企業工作人員,其家庭財產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對其家庭財產中共計人民幣11233708.50元的財產不能說明合法來源,差額巨大。案發後,楊家屬向偵查機關昆區人民檢察院退繳違法所得共計人民幣5147174.0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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