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中新網報道,9日下午,王慶武老人指著位於宿遷市洪澤湖路南側,一個名為金鷹國際花園項目的工地告訴記者,此處就是他被拆房屋的原址。
2010年12月1日,王慶武老人位於宿遷市古城街道的房產在未達成賠償協議的情況下被強拆。在維權過程中,本次拆遷的諸多違規陸續被揭開:評估報告造假,房產證在建設局的存根遭到篡改。隨後,老人分別起訴宿遷市建設局及市政府,並均勝訴。
經南京東南司法鑒定中心鑒定,評估報告書上所加蓋的「江蘇德道天成土地房地產評估造價咨詢有限公司」印章與送檢的樣本印文存在較大差異,不是同一印章所蓋。且該評估公司在宿遷的分公司並無評估資質,評估師的簽字不是本人所簽,評估師本人未參與該項目的評估,未到過現場。
鑒於拆遷過程中的諸多違規,2011年1月份,王慶武向宿遷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起訴宿遷市政府及住建局對該處房產實施行政強拆不合法。
當年的5月24日,宿遷市中院作出判決,認為宿遷市政府所作的同意對原告房屋實施行政強制拆遷的批復因審查把關不嚴而構成違法,原告王慶武訴訟理由成立。在房子被拆4年後,王慶武老人終於等來了公正的判決。
「以為法院都判決了,我的補償馬上就能落實了,但是沒想到,已經4年了,補償看起來仍舊遙遙無期。」王慶武黯然,已經76歲的他不知道在自己的有生之年還能不能拿到賠償。
王慶武介紹,目前爭議的焦點是房產面積,房產證上載明為700多平方,但老房產證是有出入的,少記錄了一層。「現在陷入了僵局,雙方都不能說服對方,因為房子已經被拆,最直接的證據已經被銷毀,政府認為我獅子大開口,我又覺得對方的賠償沒有誠意。」
宿遷市泗洪人民法院院長耿輝,當時正是他擔任該案的審判長。耿院長介紹,當時已經確認系市政府違法,按照國家賠償法規定,老人應該接著向市政府申請國家賠償。「具體的賠償數額,應該根據實際情況來商定,比如房產證的產權檔案,當時的評估報告等等,不能漫天要價。」
東南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易波就此事發表看法,易教授認為,最直接的證據——房產已經被拆除,雙方最好能坐下來帶著誠意協調,如果互不讓步的話僵局難以打破。「如果實在談不攏,可以找一家雙方都認可的評估公司,根據以前的評估報告及房產證等,作出一個客觀公正的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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