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郭若溪 深圳報道)深圳近日發生一起處級幹部駕車撞人致死後逃逸事件,因涉案人員身份特殊及事故後的逃逸行為引發各界高度關注。深圳交警26日下午召開簡短髮布會稱,肇事司機李某雄(男,60歲)系深圳市交通運輸委員會客運交通管理局副調研員,肇事車輛粵BH270A號越野車為其個人所有,初步酒精檢測結果為0。死者曾某新(男,59歲)乃駕駛電動自行車在機動車道內行駛。目前,相關鑒定工作正在進行,事故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深圳南山交警大隊事故中隊隊長陳偉彬表示,6月25日1時33分許,南山濱海大道西行深灣五路路段,一機動車與一輛電動自行車發生碰撞,電動自行車嚴重損壞,電動自行車駕駛人曾某新受傷,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事故發生後,機動車駕駛人駕車離開現場,涉嫌肇事逃逸。
2時05分許,南山交警大隊民警在勘查事故現場時,男子李某雄駕粵BH270A號越野車到現場,自稱肇事司機。BH270A號越野車車頭右前方損壞,民警現場對李某雄酒精測試,李某雄呼氣酒精檢測結果為0,民警依法將其送往醫院抽取血樣送檢。
南山交警大隊經對李某雄詢問,同時調取BH270A號越野車在事故發生前後的運行軌跡進行比對,確認李某雄為肇事司機,粵BH270A號越野車為肇事車輛。
經查,李某雄(男,60歲)系深圳市交通運輸委員會客運交通管理局副調研員,粵BH270A號越野車為其個人所有。事故發生路段為電動自行車限行路段,死者曾某新(男,59歲)駕駛電動自行車在機動車道內行駛。
深圳市交委客運管理局則表示,將積極支持配合相關部門的調查處理工作,並將根據調查結果,對當事人嚴格依法依規作出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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