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李薇 深圳報道)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30日召開新聞發佈會,宣佈7月1日起,深圳市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的以區屬行政機關為被告的行政訴訟案件統一由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法院集中管轄。這意味著深圳法院行政案件集中管轄正式實施,未來「民告官」案件統一由鹽田區法院集中管轄。
據介紹,行政案件集中管轄實施前,鹽田區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在各區人民法院中數量最少,僅佔全市基層法院行政案件總數的1%左右。由鹽田區法院集中管轄行政案件,可使絕大多數行政案件實現跨區域管轄,能最大程度地實現深圳市行政案件管轄異地化,保證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
從7月1日起,除鹽田區法院以外的其他基層法院不再受理以區屬行政機關為被告的行政訴訟案件。之前已立案但尚未審結的,繼續審理;當事人已提交起訴材料但尚未立案的,繼續審查、立案並審理。自2016年1月1日起,全市基層法院管轄的行政訴訟案件及行政非訴案件審查,統一由鹽田區法院集中管轄;但行政非訴案件審查後的執行工作,仍由申請人所在地或不動產所在地基層法院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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