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杜法祖)28歲跟車工人梁志恆在去年非法「佔旺」期間,被指向警員擲鐵馬,原被裁定一項「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罪成。
他在判刑前呈上一段由有線新聞台於去年10月18日凌晨拍攝的片段,顯示被告雙手只放在鐵馬上。
裁判官阮偉明23日指,控辯雙方供詞也有與影片不脗合的地方,但影片顯示拉走鐵馬的是一名黑衣人,可肯定被告沒有擲鐵馬,也證明被告的行為沒有擾亂或煽動他人擾亂公眾秩序,遂裁定被告早前定罪被撤銷,獲當庭釋放。
有線新聞執董趙應春原需出庭作證,但其書面回覆已能證實影片準確性;他昨日在庭外說,新聞材料只應作新聞用途,但尊重法庭命令出庭作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