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周方怡)浙江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30日表決通過《關於溫州等五個設區的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開始制定地方性法規時間的決定》,浙江溫州、金華、台州、湖州、衢州五個設區市獲得制定地方性法規能力。而此前,浙江只有杭州市、寧波市和景寧畬族自治縣擁有地方立法權。
可對城建環保等立法
該《決定》將於7月31日起正式對外發佈,依據《決定》溫州等五市從明天起可以開始制定地方性法規。
據《立法法》規定,設區的市開始制定地方性法規的具體步驟和時間,由省、自治區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綜合考慮本省、自治區所轄的設區的市的人口數量、地域面積、經濟社會發展情況以及立法需求、立法能力等因素確定。
設區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會根據本市具體情況和實際需要,在不同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本省、自治區的地方性法規相牴觸的前提下,可以對城鄉建設與管理、環境保護、歷史文化保護等方面的事項制定地方性法規,報省人大常委會批准後施行。
浙江省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法工委主任丁祖年介紹,浙江省人大常委會已組織對溫州、金華、台州、湖州、衢州五市的立法能力和建設情況進行評估。這五市具備了開展立法工作的能力,立法需求迫切,人口數量、地域面積、經濟社會發展情況符合立法法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