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立法法——一部被稱為「立法的法」。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上,立法法作出多處修改。為什麼要修改這部重要的法律?如何修改好立法法?修法過程中有哪些亮點?大會上,代表們的修改意見如何匯聚並推動法律草案的修改?
據新華網報道,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國家法室巡視員郭林茂立法法修改做出解析。
立良法,良立法,要修法
問:立法法為什麼要修改?有哪些現實針對性?
郭林茂:修改立法法主要是因為立法工作的現實需要。立法法實施以來,立法工作取得重大進步,立法在推動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過程中發揮了重要作用。黨的十八大以後,立法工作在「四個全面」戰略佈局中將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新的形勢對立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一方面是改革措施的落實需要更多的法律,做到「改革於法有據」;另一方面,依法治國需要更好的法律,在依法治國的實踐中管用、能用。
但目前立法工作還存在一些不適應改革和經濟社會發展的問題,這正如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中指出的,有些法律法規不能反映客觀規律和人民的願望,有些法律的針對性、可操作性不強,有些法律的部門利益化問題突出等。這些情況難以適應新時期的需要。為了能制定出更多更好的法律,就要把立法法——這部「管法的法」修改好。
修法指導思想明確亮點多
問:立法法怎麼修改?修改過程中有哪些亮點?
郭林茂:立法法修改過程中,我們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在立法法修正案草案的說明中列舉了修法的指導思想和要把握的原則。我認為主要體現在幾個方面:一是貫徹落實了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如法律的總則中指出要提高立法質量,這是貫徹十八大的要求;將稅收的專屬立法權進一步明確,這是貫徹三中全會提出的「稅收法定」原則;在立法法修改中體現「發揮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導引領作用」,是落實四中全會決定提出的要求。
有些修改是總結多年來立法工作中的好經驗、好做法,比如一次性表決,多個同類的法律修改可以一併表決或者分別表決等等。有些修改是將原有的規定進一步完善,如授權立法的進一步規範等等。
修正案草案說明中提出了完善立法體制,發揮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導和引領作用,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完善制定行政法規的程序,加強備案審查,對司法解釋進行規範等多個方面的修改,可以說這些都是亮點。
第一、規範授權立法,使授權不再放任,不僅要明確授權的目的、範圍,還要明確授權的期限、事項以及應當遵守的原則。授權最多五年,被授權機關應在授權期滿前六個月,向授權機關報告授權實施情況。第二、授予設區的市地方立法權,這個權力的授予是地方在城市管理、環境保護等方面亟須的。第三、「稅收法定」原則在法律中明確、細化。第四、對部門規章和地方政府規章的邊界進行劃定,使政府的行政管理權不任性。第五、健全了表決機制,提高立法的效率。第六、備案審查中明確規定了主動審查和向提出審查申請人反饋與公開機制。第七、對司法機關制定的司法解釋加以規範。
重大修改體現民主立法
問:這次大會審議立法法修正案草案有哪些焦點問題?目前是如何處理的?
郭林茂: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李建國在8日的大會上作了立法法修正案草案說明,10日開始各代表團進行審議。這次大會關於立法法的審議我認為有三個特點:一是安排審議的時間比較充裕,10日一天審議立法法修正案草案,12日半天審議立法法修改決定草案。二是代表們對這次立法法修正案草案審議非常積極和認真,1000多名代表對修正案草案提出了具體的意見和建議。三是代表們對立法法修正案草案提出的修改建議很廣泛、很中肯。經過我們匯總,意見大概涉及12個方面,80多個具體問題。
代表的審議意見都有一定的道理,最集中的焦點主要是兩個方面。根據代表的意見,我們做出了集中修改。
一個重要的修改就是「稅收法定」原則的明確。草案中規定的是「稅種的開徵、停征和稅收徵收管理的基本制度」。但是很多代表對這條提出了意見,建議將「稅率」明確寫入法律條款中。目前,根據代表的審議意見,已經改為了「稅種的設立、稅率的確定和稅收徵收管理等稅收基本制度」由法律作出規定。這是聽取了代表的意見作出了修改。
其他修改也有多處,也是聽取了代表們的意見。比如,堅持立法公開的原則,一是在總則第五條中明確規定堅持立法公開的內容;二是法律草案公開徵求意見的時間從20日延長到了30日,還有就是規定法律、法規等將有固定的公開場所等等。總之,立法法的修改過程,就是一次充分體現民主立法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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