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江鑫嫻、王玨 兩會報道)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15日舉行閉幕大會,會議經表決通過了關於修改立法法的決定,贊成2761票,反對81票,棄權33票。這是中國15年來首次修改立法法。修改後的立法法關於授予設區的市地方立法權、規範授權立法、明確稅收法定原則等亮點引發關注。
修改後的立法法將「稅收法定」問題專設一項,並明確稅率法定原則。這意味著,今後政府收什麼稅,向誰收,收多少,怎麼收等問題,都要通過人大立法決定。
另外,目前,中國設區的市有284個,按照現行立法法規定,享有地方立法權的有49個,尚沒有地方立法權的235個。此次立法法修改依法賦予設區的市地方立法權,這意味著具有地方立法權的市實現擴圍。修改後的立法法對於部門規章和地方政府規章權限也進行規範。分析認為,通過修法,一些地方限行、限購等行政手段就不能那麼「任性」了。
針對目前實踐中司法解釋存在的諸多問題,此次立法法修改,對司法解釋也做了約束性規定。包括:最高法院、最高檢對審判工作、檢察工作中具體應用法律的解釋,應當主要針對具體的法律條文,並符合立法的目的、原則和原意;最高法院、最高檢作出具體應用法律的解釋,應當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備案;除最高法院、最高檢外,其他審判機關和檢察機關,不得作出具體應用法律的解釋等。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在閉幕會上表示,審議通過了關於修改《立法法》的決定是這次會議的一個重要成果。這次修改進一步完善了立法體制,明確了立法權限,健全了保證科學立法、民主立法的機制和程序。這對於新形勢下加強和改進立法工作,完善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更好地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具有重要意義。要深入學習、廣泛宣傳修改後的《立法法》,抓緊完善相關配套辦法,加強立法工作隊伍建設,確保法律正確有效實施,不斷提高立法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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