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昨日,天津塘沽多名官員向記者交叉證實,董某某在瑞海公司持股並參與經營,他是原天津港港口公安局局長之子。其父去年因罹患癌症辭世。另據了解,董某某已被帶走調查。記者電話採訪到舒錚,問其代誰持股,是否認識董某某,他表示什麼都不知道,「只知道有人用了我的身份證」。
據新京報8月17日報道,截至昨日9時,瑞海公司危險品倉庫的爆炸已經奪去112人的生命,另致95人失蹤。危機還在持續,數百噸氰化鈉可能引發的危害,成為人們又一擔憂的問題。
瑞海公司旋即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
兩天前,躺在病床上的瑞海法人代表只峰因為重傷,不能開口說話,前法人代表李亮至今不知何處。昨日下午,瑞海工商資料中白紙黑字表明的股東之一舒錚向媒體表示,與瑞海公司沒有關聯,自己是代持股份。惹禍的瑞海國際成了「沒主兒」的企業。
但據記者核實,該公司背後有「隱形股東」,而且背景特殊。
起底瑞海
工商資料顯示,瑞海國際物流公司(以下簡稱瑞海)註冊時間為2012年11月28日,註冊資本5000萬元,股東為李亮、舒錚二人,法定代表人是李亮,註冊地址是天津東疆保稅港區亞洲路6975號,經營範圍包括倉儲(危化品除外,港區內除外)、裝卸搬運(港區內除外)。
到2013年1月24日,瑞海經營範圍中的「倉儲(危化品除外,港區內除外),變更為」在港區內從事倉儲業務經營(危化品除外)。
一年後,經營範圍又變更為「在港區內從事倉儲業務經營」。
從這時起,從工商管理層面,瑞海就有了危化品作業的資格。
根據能夠掌握到的資料,瑞海和危化品發生聯繫,來自於《關於天津東疆保稅港區瑞海國際物流有限公司港口經營資質的批復》,批復方是天津市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
時間是2013年5月4日。
2015年1月29日,瑞海公司增加註冊資本1億元人民幣,同時法定代表人由李亮變更為只峰。
不到五個月的2015年6月23日,瑞海就拿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經營許可證》(津)港經證(ZC-543-03)號及《港口危險貨物作業附證》。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要想從事危險品作業,只有兩種途徑,一是取得以上的「兩證」,抑或是擁有《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
而新京報記者調查,2015年6月23日之前,這兩個必備條件,瑞海公司都不具備。
但事實是,在無證的情況下,這家公司已經從事危險品作業了。
事發前兩個月才拿到合法證件,而事發前一個多月,瑞海公司又出現了另一個問題。
昨日,天津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顯示,2015年7月9日,瑞海公司被兩次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原因分別為未按規定公示2013年度報告、未按規定公示2014年度報告。
有媒體質疑,「通常企業的年報會在次年公佈。為何兩年前的經營異常問題,在今年爆炸案發一個多月前才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這家公司有何背景?
神秘股東在天津港,瑞海擁有非同尋常的實力。
熟悉瑞海國際作業流程的物流人員李華(化名)介紹,在天津港,只有三個危險化學品倉庫,一個在瑞海公司旗下,另兩家歸勝獅國際物流公司和中化天津濱海物流公司所有。
與瑞海合作、提供氰化鈉的河北誠信有限責任公司,也是國內氰化鈉生產的巨頭,一位業內資深人士統計,截至2011年底,國內氰化鈉生產廠家有25家,年產能為11萬噸的有2家,河北誠信便是其中之一。
事發後,能找到的瑞海負責人只有股東舒錚了。
工商資料顯示,瑞海國際公司股東李亮持股55%、舒錚持股45%。其中李亮認繳出資額2750萬元,2013年1月22日實繳550萬元;舒錚認繳出資額為2250萬元,2013年1月22日實繳450萬元。
昨日,舒錚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他只是天津某機關普通工作人員,僅僅是替朋友代持。
經媒體調查發現,舒錚確實為一位普通的工薪人員,並沒有如此大項目的投資能力。
昨日,天津塘沽多名官員向新京報記者交叉證實,董某某在瑞海公司持股並參與經營,他是原天津港港口公安局局長之子。其父去年因罹患癌症辭世。
另據瞭解,董某某已被帶走調查。
記者電話採訪到舒錚,問其代誰持股,是否認識董某某,他表示什麼都不知道,「只知道有人用了我的身份證」。
危機暗伏
經新京報記者調查,瑞海公司的危化品在存放等多個環節,都有違規之處。
新京報記者掌握的瑞海國際公司倉庫存放規劃顯示,氰化鈉可存放量為24噸,而據媒體報道,爆炸現場被證明有700噸氰化鈉。
2013年5月4日,天津市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的批復中,允許瑞海的區域作業範圍是集裝箱貨場重箱區、面積1.8萬平方米,此處用來存放危化品,中轉倉庫為3117.81平方米,允許用來存放燒鹼。
而熟悉瑞海國際作業流程的物流人員李華說,「瑞海的危險品主要存放在中轉倉庫。而這就違背了天津市交管局批復的危險品存儲位置——集裝箱貨場重箱區。」
按照《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未將危險化學品儲存在專用倉庫內,或者未將劇毒化學品以及儲存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其他危險化學品在專用倉庫內單獨存放的。一經發現,責令改正,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駕駛員李志強所在的車隊承接了瑞海公司的運輸業務,負責裝卸化學品。據他講,瑞海物流內存儲的全是出口的危化品,在運抵內,集裝箱是露天存放的,也沒有分類規劃危化品存放區域。
根據國家標準,危險品共分1—8類,級數越低,危險係數越高。李志強的隊友馬先生記得,集裝箱裝載的貨物有2、3、4、5、6、8共6類,其中以4、5、8類最常見。
根據安監局下發的《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開業條件和技術要求》,庫存危險化學品應保持相應的垛距、牆距、柱距。垛與垛間距不小於0.8米,單一品種存放量不能超過500千克,總質量不能超過2噸。
李志強和隊友馬先生告訴新京報記者,瑞海危化品堆垛之間的距離在0.4米至0.5米,一次裝箱的危化品重量在6至30噸。
另外,根據相關規定,危化品的倉儲場所要求大中型倉庫與周圍公共建築物、交通幹線、工礦企業等的距離應在1000米以上。
但瑞海周邊,卻有多個居民區:「啟航嘉園」小區,由5棟24層、1棟29層、2棟30層高樓組成。2011年已經開盤。萬科海港城,佔地10.25萬平方米,2010年10月開盤銷售,如今住戶大約1000戶。
兩個小區與事發地直線距離不到600米,開盤日期都比瑞海的「出生日期」早。
「三不管」的瑞海
瑞海到底歸哪些政府部門管理?
天津濱海新區安監局2014年出台了125號文件——《天津市安監局關於原塘漢大地區中央和市屬重點企業進行直接或綜合監管的通知》。
《通知》中提到,其中瑞海公司的責任單位是濱海新區安監局塘沽分局。
昨日,濱海新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一名辦公室人員說,「跟我們沒關係,瑞海不歸我們監管。瑞海的手續是在天津港務集團審批的,他們有一套獨立的審批手續,具體的你要問問他們。」
塘沽安監分局一位工作人員的說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經營許可證》(津)港經證(ZC-543-03)號及《港口危險貨物作業附證》都是由行政審批局審批,「我們只是做備案。流程具體也不是很瞭解。」
據新京報記者瞭解,東疆保稅港區管委會是天津市政府派出機構,按照《天津東疆保稅港區管理規定》,天津東疆保稅港區管委會負責東疆港區行政管理,東疆港區也屬於濱海新區行政管理單位。
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規定,新建、改建、擴建生產、儲存危化品的建設項目,應當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進行安全條件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儲存、裝卸危險化學品的港口建設項目,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門按照國務院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規定進行安全審查。
管委會經濟發展局曾制定出一個三定方案,列舉了其基本職能,其中一項就包括負責轄區公共衛生、安全生產、質量技術監督等公共管理工作。
昨日,東疆保稅港區管委會也告訴新京報記者,「瑞海國際只是註冊在我們這裡,具體安全監管不歸我們。」
「多個部門表示『不歸我們管』,不符合《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規定,也違背了《天津市安監局關於原塘漢大地區中央和市屬重點企業進行直接或綜合監管的通知》精神。」天津的一位行政管理學教授告訴新京報記者。
管理方是裁判兼運動員?
「三不管」的瑞海國際,一路進展順利。
2013年1月24日,2013年7月22日,天津港規建部批復瑞海公司,「同意規劃建設,允許幾類危險品……」
一位天津當地某物流公司人士對媒體表示,「能夠在港口弄到危險化學品堆場挺難的,拋開這個公司的身份背景,其人脈資源定非常雄厚。」
據新京報記者瞭解,規建部為天津港集團的一個部門,而天津港是天津國有企業。
北京大學憲法與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姜明安認為,像天津港這種行政事業單位轉制為國企之後,從法律上來講是不具備行政審批權的,因而其對瑞海公司規劃建設的審批屬於違法審批。按理來說,天津市規劃、建設和環保等政府部門才擁有對瑞海公司的行政審批權。
「瑞海國際不去辦理《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而去辦理《港口經營許可證》這一點就很微妙,好像在故意和港口靠攏。」天津一位安全評價機構的評價師說。
濱海新區安監局一位工作人員表示,「天津港有自己的一套系統,瑞海的審批都在他們那裡,和我們沒多大關係。」
天津港集團是天津市一家大型國有企業,脫胎於天津港務局。2003年11月15日,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交通部等部門關於深化中央直屬和雙重領導港口管理體制改革意見的通知》,經天津市委批准,天津港務局實行政企分開,行政職能轉交天津市交通委員會,天津港務局轉制為天津港(集團)有限公司。
2004年6月3日,天津港(集團)有限公司正式掛牌成立。天津港集團是東疆港區開發經營主體,對該區進行開發和招商。而行政管理部門為濱海新區。
「假如天津港真能批復瑞海規劃建設,允許其作業危險品,那麼就算是又是裁判,又是運動員。」北京一位行政管理專家告訴記者。
作為東疆港區的運營招商主體,天津港集團創辦了天津東港建設開發有限公司,公司下面分為招商一部和招商二部,瑞海所在的物流行業,就屬於招商二部負責。新京報記者聯繫天津港招商部門的一位負責人,其拒絕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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