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新京報8月17日報道,福建省16日公佈騰龍芳烴(漳州)有限公司「4·6」爆炸著火重大事故調查報告,認定這是一起重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對涉嫌犯罪的13名責任人移送司法機關,對漳州市常務副市長梁偉新等11人分別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今年4月6日18時56分,騰龍芳烴(漳州)有限公司二甲苯裝置發生爆炸著火重大事故,造成6人受傷(其中5人被衝擊波震碎的玻璃刮傷),另有13名周邊群眾陸續到醫院檢查留院觀察,直接經濟損失9457萬元。
調查組通過現場勘驗、查閱資料、調查取證等,查明了事故原因、經過、人員受傷和直接經濟損失等情況,認定了事故性質和責任。
經調查認定,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在二甲苯裝置開工引料操作過程中出現壓力和流量波動,引發液擊,存在焊接質量問題的管道焊口作為最薄弱處斷裂。管線開裂洩漏出的物料擴散後被鼓風機吸入風道,經空氣預熱器後進入爐膛,被爐膛內高溫引爆,此爆炸力量以及空間中洩漏物料形成的爆炸性混合物的爆炸力量撞裂儲罐,爆炸火焰引燃罐內物料,造成爆炸著火事故。
事故的間接原因是:騰龍芳烴(漳州)有限公司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對工程建設質量和安全管理不到位,違規試生產;施工單位中石化第四建設有限公司將項目違規分包,分包商揚州市揚子工業設備安裝有限公司施工管理不到位、對焊接質量把關不嚴,南京金陵石化工程監理有限公司對施工單位分包、管道焊接質量和無損檢測等把關不嚴,岳陽巨源工程檢測有限公司檢測結果與事故調查中復測數據不符、涉嫌造假;地方黨委、政府及相關部門存在監管不到位、執法不嚴格等問題。
針對事故暴露出的問題,事故調查報告要求騰龍芳烴(漳州)有限公司切實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從項目報批、工程設計等各個環節進行全面整改。
■ 背景
漳州PX項目原計劃落戶廈門遭市民抵制
2013年4月,漳州PX項目通過環評,據環境保護部2013年4月1日在其官網上發佈的《關於2013年3月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和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決定的公告》,「關於騰龍芳烴(漳州)有限公司80萬噸/年對二甲苯工程及整體公用配套工程原料調整項目變更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位列其中。
這一項目由騰龍芳烴(漳州)有限公司建設,原計劃落戶廈門,但在預落地時就遭到了當地市民的強烈抵制。因擔心其污染環境,2007年3月,105名政協委員建議項目遷址。2007年6月1日,市民集體上街散步抵制PX項目,廈門市政府最終宣佈暫停工程,隨後被遷至漳州漳浦縣古雷半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