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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蹤巡視組長查出央企哪些問題?


http://news.wenweipo.com   [2015-09-19]

【文匯網訊】作為眾多部級幹部的一員,早已退出權力中心的時希平並不算知名人物。而此刻,他的下落問題吸引了全社會的關切。

昨晚,有媒體報道稱,國有重點企業監事會主席時希平於9月13日前後在湖北休假期間落水失蹤,原因不明,至今仍未找到。這則新聞迅速被坊間演繹成各種離奇的懸疑劇本,因為在撲朔迷離的反腐形勢下,時主席還擁有一個特殊的身份,中央巡視組副組長。

據微信公眾賬號「長安街知事」報道,關於時希平過往的報道甚少,查閱了其為數不多的公開露面資料,最近的一則就是今年7月上旬以中央第三巡視組副組長身份進駐航天科技和航天科工兩大央企了。當時,他坐在組長李熙身邊,一貫的公務人員打扮,會上沒有發言。被曝失蹤時,這輪巡視剛剛告一段落,向中央報告情況及巡視反饋工作尚未完成。

左三為時希平

巡視組進駐後,航天科工查處了15個單位共31人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今年年初,時希平同樣以副組長身份參加了對東方電氣集團和國家開發投資公司的巡視。就在時希平出事的這兩天,中紀委官網陸續公佈了這兩家央企的巡視整改情況。

東方電氣的突出問題是,企業領導人員利用物資採購職權,收受供貨商賄賂,還有領導人員親屬違規辦企業,搞關聯交易、利益輸送。

在巡視過程中,東方電氣集團先後有東方電機原常務副總經理張天德、東方電機總經理助理李軍、東方汽輪總經理助理張生平,風電事業部原副總經理張猛等4名子企業領導落馬。後來發現情況更為嚴重,公司又處理了95人,其中9人被開除黨籍。

國家開發投資公司暫未提及領導落馬,巡視中發現了該企業四起頂風違紀案件,此外,企業領導在報告個人事項時還發現個別人投資辦企業、違規兼職和收受禮金問題。

值得關注的是,今年,國開投被中紀委列為查辦案件以上級為主的試點單位。長安街知事翻譯一下這句話,以前集團紀委處理案件,直接向集團黨委報告即可。如今不論是發現問題線索,還是查辦案件,向集團黨委報告的同時,還要向國資委紀委甚至是中紀委報告,「蓋丑護短」絕無可能。

今年58歲的時希平是今年才進入巡視組工作的。此前,他曾在多個令人羨慕的要害部門任職,比如中組部幹部五局副局長、國資委企業領導人員管理一局局長、國資委人事局局長,全是掌握經濟幹部陞遷提拔的要職。2011年,他成為國有重點大型企業監事會主席,升任副部,專司對國電集團、中化集團、中國北方機車車輛工業集團、中國民航信息集團國資保值增值的監督。

時希平

國電、中化兩大央企也在今年首輪巡視範圍中,其中國電集團被指「煤炭採購管理混亂,腐敗案件頻發」,針對這一問題,集團查處了23起違紀違法案件,「雙開」了46人。中化集團則針對巡視意見提出的各個領域,總共問責處理了35名各級領導幹部。

時希平的身份是監事會主席,但他國企基層調研時的主題多涉國企廉政建設。比如今年5月底,他去國電川藏企業時就反覆提落實「兩個責任」和結合中央巡視組提出問題全面自查整改。

穿外套者為時希平

今天上午,關於時希平失蹤報道的網頁悉數變成了「NOT FOUND」,更是加深了人們對「官員落水,水有多深」的揣度和猜測。他的失蹤,跟今年巡視的企業到底有沒有關係,抑或僅僅是個意外?

官員失蹤的故事此前並不少見,大致有以下三種類型——

一、貪腐事發。2012年4月末的一天,遼寧丹東市召開一次重要會議,市委辦公廳的工作人員卻怎麼也聯繫不上縣級市鳳城市委書記王國強。王「失蹤」4個月之後,遼寧官方才正式發佈了其卷巨款跑路的事實。去年底,在中央紅色通緝令發出不久,經濟上陷於窘境的王國強回國自首。與王國強類似,紅色通緝令上多數人當年都是因為貪腐事發而神秘消失。

二、經濟糾紛。重慶市涪陵區經委原副主任何明勝,因染上賭癮,整日沉醉於「打麻將」、「斗地主」當中,為了讓賭資「翻本」,除了挪用公款,何明勝還找放高利貸的「放水公司」借錢,先後借了20萬元全部輸掉。何明勝眼見局面無法收拾,隨即失蹤。幾天後,他的債主們便將其單位大門圍的水洩不通。

三、處理「私事」,1999年8月7日,江西省原副省長胡長清在昆明世界園藝博覽會上出席了一個簽字儀式後悄然離去,既沒有向上級告假,也沒有向秘書交待去向。很快,江西官場就發現「胡副省長不見了!」令人沒想到的是,當時胡只是去幫情婦解決工作調動問題。有什麼「私事」非得靠玩失蹤去處理呢?這立刻引起了上級領導注意,悲催的胡長清也正因這一小節最終東窗事發。

除了上述這些主動「失蹤」的情形之外,還有一些被「失蹤」的情況。比如一些官員被紀委帶走調查,為避免打草驚蛇,官方決定暫不對外公佈,因此本單位的同僚也不知道其去向;有的高級領導幹部身體情況欠佳,需要暫時離開工作崗位進行治療,為了保護他們的隱私,同時避免影響當地發展,組織上並不會公開其「接受治療」一事,在身體康復前,這名官員也就「被失蹤」了。長安街知事還聽聞過這樣一個故事,有一位重要部門的官員自殺後,其自殺原因不宜對外公佈。單位內部低調地為他召開了小範圍追悼會,接任他的幹部隨後也到位了。但這個單位的官方網站一直沒有更換他的任職信息,也沒有公佈他的去向。直到一年後,人們才陸續得知他已離開了人世。

黨的紀律處分條例中如是規定,黨員違紀之後如果下落不明,違紀情節嚴重的,仍將被開除黨籍。違紀情節一般且下落不明超過6個月的,黨內除名。黨組織作出處分決定前被法院宣告死亡,或是死亡之後發現曾有違紀行為,情節嚴重的,將被開除黨籍,比如徐才厚、任潤厚。情節一般且應受留黨察看以下處分的,改為書面結論,不再給予黨紀處分。

關於「失蹤」官員的善後事宜和媒體應對,從中央到地方都沒有統一的處理標準。特別是對於「失蹤」官員的處分情況,官方往往採用選擇性披露的方式。首先在官員失蹤之初,不論是否違紀,相關部門均不願意多說什麼,多數情況是閃爍其詞、避而不談。一段時間後,媒體關注點轉移,即使查清了「失蹤原因」也很少公開。特別是上面提到的一般違紀的死亡官員,因不再給予黨紀處分,就更是按普通公民去世來「對待」了。

需要說明的是,官員絕非普通公民,其掌握國家權力,行為處於黨紀國法和公共監督之中,是最不能「神秘失蹤」的人群。從當下披露的情況來看,官員失蹤事件本身沒有太多技術含量,多是陳舊老套的劇情。但由於公開機制的缺位,導致各種猜測乃至流言蜚語大肆傳播,將一起普通事件無限地「神秘化」了,最終受損的不僅僅是公眾的知情權,更是執政隊伍的形象和威信。

對於時希平的「失蹤」,有一位網友提出了一條最簡潔,也最符合公眾期待的處理標準:活要見人,死要見屍。

如此,不論是對失蹤官員本人,還是整個社會,都是一種尊重。

      責任編輯:京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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