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新京報報道,今日,《國務院關於第一批取消62項中央指定地方實施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對外發佈。今後,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資格審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資格審查,將由省、市、縣相關部門直接審批。
記者發現,以上兩項審批是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保留部分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的通知》(國辦發〔2004〕62號)設立的。而民間對於取消醫保定點資格審批的呼籲也早已出現。去年9月,江蘇省鎮江市政府就已宣佈取消醫保定點資格的行政審批。
按照國務院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要嚴格落實行政許可法關於設定行政許可的有關規定,對以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等形式設定的具有行政許可性質的審批事項進行清理,原則上2015年底前全部取消。
有評論認為,此舉將激發市場投資的潛力和活力。今後,中央審批地方實施的規定將退出舞台。取而代之的是,省、市、縣相關部門的審批權限將進一步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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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今日發佈的《國務院關於第一批取消62項中央指定地方實施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其中有7項涉及醫療衛生行業:
1、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資格審查
2、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資格審查
3、醫療衛生機構承擔預防性健康檢查審批
4、從事互聯網醫療保健信息服務審核
5、第二類醫療技術臨床應用准入
6、開展醫療美容新技術臨床研究的批准
7、醫療機構放射影像健康普查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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