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10月12日召開的中央政治局會議決定,十八屆五中全會於10月26日至29日在北京召開。據人民日報微信號18日報道,在此次全會上,除了「十三五」規劃的主議題外,也會涉及到部分人事調整。而隨著五中全會的臨近,中紀委不斷釋放「大招」,這一切都表明,中國的反腐力度仍然不減。
全會前夕,十餘名「老虎」案件有進展
中央紀委網站近日連續發佈四名省部級官員案件資訊:河北省委原書記周本順,國家安監總局原局長楊棟樑,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原常委、區政府原副主席潘逸陽,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原常委、南寧市委原書記餘遠輝4人嚴重違紀被雙開。至此,今年被查處的23名省部級官員中,已有17人被開除黨籍與公職。
此外,五中全會前夕,十餘名省部級官員的案件公佈了最新進展,力度之大較為罕見。自九月中下旬起,華潤集團原董事長宋林、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總經理王天普、國家體育總局原副局長肖天、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長奚曉明等多名省部級高官被雙開。
中紀委反腐出大招:嚴查「自己人」的腐敗
「紀委也不是淨土。」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委書記王岐山上任伊始,即對中紀委機關幹部談到他的核心觀點:「信任不能代替監督。」此後,中央紀委在「打老虎」「拍蒼蠅」的同時,嚴查自己人的腐敗,以實際行動「權力自潔」「正家風」。今年9月23日,中央紀委召開前所未有高規格的紀檢監察幹部監督工作座談會。王岐山始終強調的「嚴管就是厚愛,信任不能代替監督,要用嚴明的紀律管住自己」,無論對本系統還是普通人來說,都已不覺刺耳不再陌生了。
中紀委機關報:查蘇樹林第一時間發佈產生強大震懾效應
國慶長假最後一天深夜,中央紀委發佈的一條消息至今餘音繞樑、餘溫未盡,關於「福建省委副書記、省長蘇樹林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的解讀分析依舊是大眾關心關注的熱點。解讀角度不一,分析側重不同,有一點卻是共識——對於腐敗案件的查處,第一時間發佈消息,不遮遮掩掩,值得點贊!這樣做既產生了強大的震懾效應,又深得黨心民心。
中紀委高密度曝光違紀典型節前反腐上緊發條
廉不廉,看過年;潔不潔,看過節。今年中秋國慶「兩節」前夕,中紀委高密度點名曝光了「四風」違紀的典型案例。從提前一個多月發出反腐預警,到密集點名曝光違紀典型案例,臨近中秋國慶,中紀委的節前反腐上緊發條。
從2013年開始,作為節慶反腐的重要節點,每年八九月間的中秋國慶「雙節反腐」已成為中紀委的常規動作。不過,與往年相比,今年中秋前夕,中紀委對違紀典型的曝光密度明顯加大。
中紀委:「紅通」百名外逃腐敗分子已有10人歸案
按「天網」行動統一部署,國際刑警組織中國國家中心局此前集中公佈了針對100名涉嫌犯罪的中國外逃國家工作人員、重要腐敗案件涉案人等人員的紅色通緝令。
中央紀委副書記、監察部部長黃樹賢說,外逃腐敗分子在中紀委監察部網站集中公開曝光,截至目前,已經有10人被抓捕歸案,包括李華波、戴學民、孫新等外逃分子。
中紀委通報有五個變化,值得關注
變化一:紀法分開更突出
中央紀委網站一日公佈四人被雙開,通報全篇圍繞違紀問題,特別是標題中「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和公職」沒有了「違法」兩字。
查閱中央紀委網站發佈內容可見,紀律審查方面,在8月29日鄧崎琳接受組織調查時,用詞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而到了10月7日蘇樹林被查,則改為了「涉嫌嚴重違紀」。在處分通報方面,9月11日宋林和王帥廷被開除黨籍時的用詞是「嚴重違紀違法」。到了9月18日王天普就改成了「嚴重違紀」。
這就看出,在9-10月中,紀委的「三轉」繼續深化。把違紀和違法區分開來,這正體現著紀委工作聚焦聚焦再聚焦,是圍繞「四種形態」的細化、深化。紀律不能替代法律,紀律應該嚴於法律。紀委「辦案」,是監督執紀,而不是黨內公檢法「抓小偷」。讓管紀律的管好紀律,該法律管的交給法律,這是迴歸主業的本分。
變化二:六大紀律更鮮明
四份通報是中央政治局審議通過《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之後首次發佈,違反政治、組織、廉潔、工作等六大紀律的問題一一列出,對違反這些紀律,以紀語紀言進行解釋說明,最後才點出在何種問題上涉嫌犯罪,鮮明地體現了紀律挺在前面。
黨章是立黨、治黨、管黨的總章程,黨章是全黨的一把「總標尺」,紀委就是要全面履行黨章賦予的職責,檢查黨組織和黨員是不是尊崇和執行黨章、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維護黨中央權威、確保政令暢通。一把紀律的尺子量全黨。
變化三:違紀情況更詳細
這四份通報稿較之以往篇幅更長,字數更多,通報的問題也更加詳細和清楚。比如,「發表違背中央精神言論」、「不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違規選用秘書」、「干預紀檢機關的紀律審查工作和司法機關的案件查辦工作」、「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等等,都寫進了通報中。首次寫入了「家風敗壞、對配偶子女放任縱容」,「進行非組織政治活動」等語句。
儘管審議通過的《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全文還沒有公佈,但從通報的字裏行間已能判斷,這些內容是依據新的準則、條例對照而來。這也印證了王岐山書記不久前在福建調研時指出的,在線索處置、紀律審查、執紀審理各個環節,都要以紀律為尺子。
變化四:高線底線更明確
四份通報均使用了「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的語句,這是緊扣準則與條例的表述。理想信念喪失,自然做不到廉潔自律,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並涉嫌違法,因此要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的亟亟少數,給予嚴肅嚴厲的懲處。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給出的是紀律的底線,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解決的是「廉」的問題。一個黨員領導幹部的「高線」有很多方面,「廉」是「勤」、「能」等方面的道德基準。
變化五:政治紀律更具體
此次通報的四人,在嚴重違反政治紀律方面給出了較為具體的描述,如:在重大問題上發表違背中央精神的言論,不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干擾、妨礙組織審查,進行非組織政治活動,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公開發表與全面從嚴治黨要求相違背的言論,等等。
以往對違反政治紀律表述比較概括,多數僅僅用一句「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新的改變不僅減少了輿論對「違反政治紀律」的猜測,而且為黨員領導幹部劃出了「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槓線,一方面讓公眾知情,另一方面能起到更有針對性的震懾作用。當然,這些語句,也料將出現在新版的紀律處分條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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