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杜法祖)香港電視就不獲政府發免費電視牌照提出司法覆核的案件,今年4月獲判勝訴,高院法官區慶祥裁定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要重新考慮港視發牌的問題。行會早前提出上訴,上訴案已排期至明年2月開審。由於距離現在只有4個月,行會昨日申請暫緩執行原審判決,直至上訴庭有判決為止,獲法官批准。
代表行會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指,行會於今年5月已就高院裁決提出上訴,上訴案已排期於明年2月17日開審,至今有4個月時間,如行會作出決定後,上訴庭最終判行會上訴得直並推翻高院裁決,將浪費資源。同時,除了港視外,行會亦要考慮其他申請,包括亞洲電視及永升(亞洲)有限公司籌備的新亞電視台,擔心會「影響大局」。
港視一方則稱,港視申請牌照至今已6年,投資了大量金錢,卻「一再被拖延」,認為行會應執行法庭命令。
憂上訴結果再推翻浪費資源
區官聽畢雙方陳詞後表示,行會雖然沒有很強的上訴理據,但因為案件臨近上訴,為免行會作出決定後再被上訴結果推翻而浪費資源,加上暫緩執行不會對港視造成明顯不公,所以同意暫緩執行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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