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最高法常務副院長沈德詠說,這些立法修改從根本上解決了司法實踐中長期存在的罪刑失衡和部分刑罰執行不力的問題。
據澎湃新聞5日報道,在落馬「老虎」密集進入審判之際,最高法於11月5日在濟南召開重大職務犯罪案件審判工作會議。最高法常務副院長沈德詠在會上說,剛剛生效實施的《刑法修正案(九)》對貪污賄賂犯罪的處罰規定作出了重大修改,包括改變過去那種單純「計贓論罰」的規定,突出數額之外情節在定罪量刑中的地位和作用,增設終身監禁,對部分犯罪增加罰金刑、資格刑的規定,加大對行賄犯罪的處罰力度等。
沈德詠說,這些立法修改從根本上解決了司法實踐中長期存在的罪刑失衡和部分刑罰執行不力的問題,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堅持依法從嚴懲處腐敗犯罪的鮮明態度和堅定決心。
談及「終身監禁」,沈德詠說,「終身監禁」的增設,雖然在客觀上能夠起到控制和限制死刑適用的作用,但其基本出發點是為了有效解決死刑和自由刑的銜接問題,改變長期以來無期徒刑名不副實、執行不嚴的現象,有利於形成對嚴重腐敗分子的法律震懾作用和保持依法嚴懲腐敗犯罪的高壓態勢。
新修的《刑法修正案(九)》增加一款規定:對重特大貪污賄賂犯罪人,人民法院根據犯罪情節等情況可以同時決定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該法已於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
在會上,沈德詠還對重大職務犯罪案件審判工作的形勢作了分析。他說,中央依法懲治腐敗的決心,人民群眾要求嚴懲腐敗的願望,很大程度上要通過人民法院對腐敗犯罪分子的定罪處刑來實現。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人民法院的職務犯罪案件審判工作將會面臨更加繁重、艱巨的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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