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歐陽文倩) 嶺南大學原協理副校長兼總務長夏迪星被揭發涉嫌剽竊博士論文,引起社會譁然,該校本周三決定成立調查小組跟進事件。夏迪星14日透過校方發出聲明,表示「對於自己作出錯誤的判斷感到抱歉」,並宣佈即時辭去嶺大協理副校長及總務長職務。嶺大發言人表示,接受夏迪星的請辭,又多謝他過去30年對嶺大的貢獻。由於夏迪星已辭職,嶺大決定不再調查事件。
夏迪星早前被傳媒揭發,涉嫌剽竊博士論文,令人質疑其學術誠信。有見事態嚴重,嶺大於上周三亦宣佈成立三人獨立調查小組跟進事件。不過,調查還未有結果,夏迪星已自行認錯及辭職。
夏迪星14日透過嶺大發表聲明,指「自己作出錯誤的判斷」,「並向所有因事件受到負面影響者,特別是我服務超過30年的嶺南大學以及整個嶺大社群,致以由衷歉意。」他又宣佈,自己已辭去校內職務,即時生效。
校方指應徵升職時無該學歷
嶺大發言人則表示,接受夏迪星的請辭,並多謝他過去30年對嶺大的貢獻。因為夏迪星已辭職,嶺大亦決定不再調查事件。
翻查以往資料,嶺大社區學院及持續進修學院於2012年出現「超收風波」時,當時兩院院長馮培榮雖已辭職,但校方依然有調查問責。據了解,是次不再調查,是因為夏於應徵及升職時還未有該學歷,故對嶺大而言不涉欺詐成分,純粹夏為自己「出古惑」。
「出事源頭」、提供有關課程的國力書院,日前被教育局發信,要求提供課程的收生記錄、學分轉移/豁免記錄、課堂/導修課出席記錄等資料,倘發現懷疑違反相關規定,局方將作調查及處理,如有需要會轉介執法機關跟進。
院校改入學日期 條例難規管
不過,自資專上教育委員會委員阮博文14日接受電視台訪問時則稱,根據《非本地高等及專業教育(規管)條例》,該條例只需辦學團體證明,所開辦課程獲得外國院校的承認就可,而沒有規管院校更改入學日期等行為。他認為,有關條例可再檢討,如加入視察本地辦學團體的能力和質素保障機制,但強調學生在選學校時,應自己「做功課」。
本報翻查有關條例,發現其中列明,若當局認為該課程的水平有問題,可以發出將該課程的註冊撤銷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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