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新華網報道,「全面二孩」政策的出台讓那些考慮過生育二孩的人們有喜有憂,而對普通家庭最直接的影響則是隨著家庭人口的增加,家庭消費開支增長,甚至影響到換房買車,按揭貸款費用隨之增長。
收入還是那麼多,但家庭支出增加,個稅改革是否也要考慮到「二孩」因素?
據媒體報道,近期財政部稅政司多次組織專家開會研討,個稅改革方案已初具雛形,財政部最快今年年底或明年年初可能將改革草案上報中央和國務院。
今年兩會期間,就有代表提出近年來個人所得稅法的滯後性日漸凸顯,工薪所得的起征點仍需提高。
11月3日發佈的《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中也提出:實行有利於縮小收入差距的政策,明顯增加低收入勞動者收入,擴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加快建立綜合和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多渠道增加居民財產性收入。
其實在此之前,財政部部長樓繼偉就曾表示,個稅改革的方向是由目前的分類稅制轉向綜合和分類相結合的稅制。在對部分所得項目實行綜合計稅的同時,會將納稅人家庭負擔,如贍養人口、按揭貸款等情況計入抵扣因素,以體現稅收公平。
此前對個稅改革的討論常常圍繞在「起征點」「稅率」等方面,而隨著綜合和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的建立,在對部分所得項目實行綜合計稅的同時,納稅人的家庭負擔因素,如家庭人口數、買房買車貸款金額等將會被考慮進入,老百姓的個稅負擔也應因此得到一定程度的減輕,更體現稅收公平。這也是大部分發達國家或地區所採取的辦法。
個人所得稅發揮調節功能的重要前提,是按納稅人的納稅能力徵稅,其中綜合模式最能對應於納稅人的負擔能力。因此分類與綜合相結合的稅制模式比較符合我國人口多、社會經濟發展極不平衡、在一個歷史時期中有必要適當鼓勵資本形成與創業行為的國情,同時也能滿足其調節功能。正如財政部所言,個稅改革不僅要提高起征點,更要完善征管制度,轉向以家庭為單位的綜合性徵收模式,以降低工薪階層的稅收比例,增加可支配收入,擴大中產階層群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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