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肖剛、李燕華 蘭州報道)著名學者賀有利在其剛剛首發著作《廉潔中國——如何建設廉潔社會》中提出,內地要通過學習借鑒香港、新加坡的肅貪經驗,剷除腐敗,建成廉潔法制的社會,打破「繁榮——腐敗」的循環魔咒。賀有利表示,國家應盡快制定《反貪污賄賂法》,將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反貪污賄賂局、瀆職侵權檢察廳及相關部門劃歸中央紀委、監察部,成立反貪污賄賂部,實行垂直管理,打造專業強大反腐利器。
該書直指,當前中國地方黨政機構、社會團體臃腫,官民比越來越高,加重了財政負擔,為使地方政府不破產,必須「簡政減官減員」,公務人員必須申報個人事項。
賀有利博士是內地著名服務化學者,他分析說,香港、新加坡始終如一堅定反腐,建成了廉潔社會,說明反腐倡廉必須一以貫之,懲治力度、節奏不能變,才能防止反腐的前功盡棄。而廉潔、法治社會與市場經濟相互依托、促進,缺一不可,市場接替計劃配置資源,減少了官員的權力,可以說,市場經濟遏制了腐敗。
書中建言,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國有企業財務人員應實行統一調配,實時監管公有資金、公有財產的流動。建議所有具有審批權的公務人員必須申報個人事項,接受監督。壟斷行業也應降低原本的高收入,取消壟斷利益所帶來的特權,消除行業腐敗,實現社會公平。
賀有利認為,腐敗與權力正相關,權力越大,腐敗的風險越大,同時,腐敗與監督負相關,監督越強,腐敗的風險越小,除了法律制度、專門機構的監督外,還應加強新聞監督與全民監督,堅決依法查處腐敗存量,從嚴懲治新的違法違紀腐敗,必將能建成廉潔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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