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中國經營報報道,國家能源局窩案審理逐漸接近尾聲。繼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司長王駿巨額受賄案於2015年8月開審後,核電司司長郝衛平受賄案也在北京市一中院公開審理。
《中國經營報》獲知,郝衛平落馬同樣來自電力審批受賄。其在把控電力審批權限上,幾乎所有的企業和所有的項目審批,均以金錢開路。其中大部分「行賄者」系中央企業及其下屬公司,亦有個別民營企業。檢方指控稱,郝衛平單筆受賄金額從2萬到80萬不等,總額超過千萬元。檢方同時還指控稱,郝衛平也涉嫌以收受他人贈與房產的方式受賄。
「項目都是投資多少億多少億元著急上馬,但沒有領導督辦,審批是沒有時間限制的。」有關人士轉述郝衛平的話,「企業得給每個部門送錢,不送錢就審批不了。」
知情人士透露,郝衛平在落馬後主動交代了公安機關沒有掌握的700多萬受賄金額,並牽出國家能源局副局長許永盛。「在每個部門都收錢中,我也害怕過,山西煤老闆真嚇人,用麻袋裝錢來送。」
上項目沒有不送錢
2012年某一天,河南周口,某電廠二期審批。該電廠負責人接到電話後用紙盒裝了60萬現金,當天開車進京。在位於北京三里河國家發改委東邊路口,該人將紙盒放在郝衛平後備箱。
兩人幾無寒暄。不過,知情人士告訴《中國經營報》,「郝衛平否定了收了這筆錢,一則他因身體原因不開車,二則從來沒有接到過這麼『暴力』的送錢。」
又是這個電廠這個負責人,因「郝衛平透露手頭緊張」,幾個月後再次開車進京,在同一個地方同樣的場景,將80萬元再次放到郝衛平的車內。
類似的情況很多。郝衛平在江蘇張家港一電廠開會,當天夜裡又收到了一筆錢。內部人士介紹,這筆錢有說在郝衛平離開房間後放在枕頭下,有說直接交給郝衛平,5萬或20萬。
2萬、5萬、10萬、20萬、30萬、50萬、80萬、房子……,一筆筆行賄和受賄,起於2004年到2012年,涉及央企、央企下屬公司、民企以及上述企業的所有項目。
電廠得到的回報就是項目路條。指控顯示,郝衛平在2004年到2012年期間,通過電力審批收受巨額賄賂超過1000萬元。「其中有700多萬元是有郝衛平到案後主動交代的。」
郝衛平受賄全部來於電力企業。《中國經營報》之前曾報道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司長王駿受賄案件,兩者升任司長之前履歷相似,主要任職電力處。
涉案企業包括涉及多家中央企業及其下屬公司,亦有個別民企。有涉案企業負責人已經被帶走調查,並另案處理。
牽出副局長許永盛
資料顯示,郝衛平長期在發改委從事電力管理工作,2004年成為電力處處長,2008年國家能源局成立時升為電力司副司長。2013年3月國家能源局與電監會合併成立新能源局,5月郝衛平改任核電司司長。
其妻劉某,於2014年4月15日傍晚,從首都機場出境被發現,有關部門人員直接去郝衛平家,隨後將郝衛平帶走。
知情人士透露,郝衛平於2014年4月15日監視居住,4月25日被公安機關逮捕,5月16日被免去司長職務,10月31日檢察院送達起訴書。期間,法院兩次退回審查,且因案情複雜延長審理期限3次。
涉案公司北京三吉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與劉某之間有過業務往來,後發展為利益輸送。據瞭解,北京三吉利籌備上市期間,劉某擔任該公司財務顧問並獲得20萬美金費用。
業務之後,北京三吉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與郝衛平開始結識。旁聽人員向《中國經營報》記者透露,三吉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為此向郝衛平送錢金額超過500萬。「其妻還曾低於每平米一萬元的市場價格,購買了該公司開發的分別位於國興家園和觀湖國際兩套140平米和180平米的房子。」
郝衛平落馬後,牽出了國家能源局副局長許永盛。公開信息顯示,許、王、郝曾同在國家計委基礎產業司,後在發改委能源局共事多年,主管電力工作。當時,許是基礎產業司綜合處處長,後任發改委能源局副局長,王郝則分任電力處處長和副處長,許是王、郝的直管領導。
誰來監督審批環節
審批環節到底有多複雜,李克強總理曾公開表示,「國務院辦公會交辦的事竟然卡在一個處長手裡」。
按照國家能源局對電力司的職責劃分,主要是擬訂火電和電網有關發展規劃、計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電力體制改革有關工作,銜接電力供需平衡。
一內部人士詳細向《中國經營報》記者介紹了項目審批流程。2004年以前,1978年以後,建設項目必須提供可行可研報告。「這種審查是國有企業特有的審批方式,可研報告審批之前,項目要立項。」
2004年審批改革。對可行性審批,改為建設許可進行審批,減少對企業的審批內容。但改革後地方和企業不適應,要取得24個文件,需要相關部委的支持。能源局啟動了「三年早知道」舉措,即把國家重點項目事先向社會和企業、地方政府公開。
為此,能源局公開2005年、2006年和2007年三年的項目。「當時不針對單個項目,這是路條的雛形,後來演變為一個項目一個文件。」
所謂路條,並不是法定程序和必須程序。「因為企業跑部委時無憑無據,部委不願意配合,所以國家發改委給企業統一出一個函說明項目初步審理,建議其他部委配合,之後國家能源局職能部門再予以「核准」即可以開工了。」
比路條複雜的程序是項目簽批程序。上述內部人士介紹,企業將項目向遞交地方核准報告,地方上報國家發改委後能源司火電處起草相應審查意見,副司長簽批,上報司長是否上報,再報局長,各司長會簽,後報送辦公廳核稿,最後報局長然後簽發,最後辦公廳發出。旁聽人員告訴《中國經營報》,郝衛平在法庭上介紹,審批沒有時間限制,但有領導重視和督辦,幾天可以辦完。如果沒有,實際不受控制,可以走好幾年。」
得以印證的案例很多。2012年5月11日至12日,劉鐵男帶隊赴重慶調研當地能源發展和保障工作。10多天後,能源局正式下發重慶萬州發電項目、安穩電廠擴建和合川二期第二台機組等3個新建電源項目共398萬千瓦的路條。此前,該項目被拖了一年之久。
由於各部門審批意見對外公示,企業不知道文件到了哪個領導手裡。「企業就通過各種方式公關或者打聽,給各級領導送錢。比如給處長送錢後,處長告訴簽過了到了副司長,企業就給副司長送錢,然後逐級攻關,達到項目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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