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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泰峰:全社會尚法就是核心競爭力


http://news.wenweipo.com   [2015-11-30]
         

石泰峰主政蘇州期間大力推進依法治市突破性實踐

【文匯網訊】(香港文匯網記者 楊明奇、趙勇 江蘇報道)11月30日上午,現任江蘇省委常委、省委副書記、蘇州市委書記石泰峰作為江蘇省副省長、代省長推薦人選被提請任命,這位在內地首提「法治核心競爭力」的學者型官員再度引發輿論關注。

主政蘇州期間,擁有法學教授身份的石泰峰提出了「法治成為核心競爭力」這一突破性發展理念。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全面依法治國方略,處於新的發展時期,江蘇著力於將「依法治省」作為發展基石。江蘇省委書記羅志軍多次提到,江蘇必須以「法治第一保障」來服務「發展第一要務」。作為內地經濟社會發展的標桿城市,蘇州在「打造法治核心競爭力」的理念統領下,在立法、司法、執法等領域展開了一系列創新實踐,不僅讓蘇州的「法治核心競爭力」日益凸顯,也為落實依法治國方略提供了有益探索。

蘇州確立「法治」為新時期核心競爭力的動因是什麼?「法治」如何成為社會治理的新模式?「法治」又如何約束行政權力釋放社會活力?石泰峰書記日前接受香港文匯報記者獨家專訪,生動闡述「法治是核心競爭力」的豐富內涵和現實意義。

法治是治理能力現代化重要依托

記者:石書記您好,去年9月12日您率團訪問香港時,我們在對您香港之行的報道中也提到,您擁有深厚的法學背景,在內地大力推進依法治國方略的背景下,蘇州如何推進法治建設,令輿論頗為期待。正是有著這樣一種對蘇州發展的關注和期待,我們一直關注蘇州在法治建設方面的探索和實踐。我們知道,您主政的蘇州是內地首個提出「讓法治成為核心競爭力」這一突破性發展理念的城市,那麼,您認為「法治」這兩個字最核心的含義是什麼?

石泰峰:法治是人類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是我們黨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法治在「四個全面」戰略佈局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依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要保障。我們要更好地統籌社會力量、平衡社會利益、調節社會關係、規範社會行為,必須更好發揮法治的引領和規範作用。

十八屆四中全會吹響了全面依法治國的號角。對於蘇州而言,建設法治蘇州,就是要堅定不移貫徹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和依法執政基本方式,強化法治觀念和治治思維,以建設法治型黨組織為引領,全力推進法治政府、法治市場、法治社會一體建設,讓法治精神融入到政治經濟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使法治成為蘇州治理創新的重要依托、蘇州人生活方式的重要內容、蘇州文化精神的重要特色、蘇州核心競爭力的重要標誌。

社會發展陷阱多與法治不彰有關

記者:我們知道,蘇州一直是內地經濟社會發展的領頭羊,曾經締造了內地經濟騰飛的「蘇南模式」,中新蘇州工業園區更是中外合作發展經濟的典範。現在內地正處於經濟發展轉型升級的關鍵時期,各地都在尋求自己在新時期的核心競爭力。請問石書記,在發展的新時期,為什麼經濟重鎮蘇州會把「法治」作為核心競爭力?這代表著一種怎樣的發展理念?

石泰峰:完善的法治是經濟社會健康發展的重要支撐,能夠最大限度地凝聚民心、提振信心。綜觀世界近現代史,一些國家和地區雖然也一度實現快速發展,但並沒有實現長期健康可持續的發展,而是陷入這樣或那樣的「陷阱」,出現經濟社會發展停滯甚至倒退的局面,這種情況很大程度上與法治不彰有關。

蘇州是一個經濟大市,改革開放以來,蘇州在經濟社會建設方面取得了不俗的成績。在新的歷史時期,蘇州的發展步入了新常態,面臨經濟增速放緩、環境要素瓶頸制約、社會治理難度加大等新情況和新問題。以往依靠土地、勞動力等資源要素作為支撐的粗放型發展方式已經難以為繼。蘇州要在轉型升級、創新發展過程中搶抓新的機遇、增創新的優勢,必須依靠法治。

法治才能建立公平公正市場環境

記者:請問石書記,您認為「法治」與經濟增長和社會發展之間有什麼關係?「法治」會不會繼「經濟」之後成為蘇州的另一張名片?蘇州是不是正在通過「法治」實踐為新時期內地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全新模式在探路?

石泰峰:法治是經濟社會高質量可持續發展的保障。只有通過法治,才能真正建立公平公正的市場環境,才能大力推動科技創新、有效保護知識產權,才能促進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所以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背景下,蘇州市委作出了讓法治真正成為蘇州核心競爭力的重要標誌這樣一個決策。這既是蘇州在新常態下實現創新發展的內在要求,也是提升法治水平、順應時代潮流的必然趨勢。

法治首先就要實現「依法治權」

記者:法治的一個核心概念就是「依法治權」,所謂「對權力而言是法無授權即不可為」,也就是說要把政府權力關到法律的籠子裡。石書記,您是法學專家,有《依法治國與制度創新》等諸多法學論著問世,以制度落實法治應該是您一直很關注的問題。具體到您主導推進的「法治蘇州」建設,請問在「依法治權」這方面有哪些制度性的創新?推進過程中有哪些難點?可不可以這麼說,如果不能限制和規範權力,「法治」就會成為空中樓閣?

石泰峰:習近平總書記曾強調,要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就是要用剛性的法律制度來約束和控制權力,實現「依法治權」、「權力制約」。

蘇州歷來重視法治建設,在「依法治權」方面也進行了很多探索,但同中央、省委的要求、同人民群眾的期盼相比還存在較大差距。政府權力監督制約機制還不盡完善,行政不作為、亂作為的情況仍時有發生;黨員幹部的法治意識還不夠強,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問題的能力還相對不足等等。針對這些問題和不足,結合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特別是視察江蘇時的最新指示精神,圍繞落實「四個全面」戰略佈局,我市先後制定出台了《全面推進法治蘇州建設的實施意見》和《關於建設法治型黨組織的意見》。在這兩個《意見》裡面,我們對「依法治權」作了一些制度性的探索。一方面,按照「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的原則,通過嚴格落實法定程序、深化行政審批制度、執法體制改革等,進一步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制定權力清單,明晰政府的權責邊界,強化對行政權力制約和監督,從而限制和規範政府權力。另一方面,我們進一步加強黨員幹部法治教育,增強黨員幹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同時,切實強化依法依規依紀管黨治黨,推進黨內監督,提高各級黨組織依法執政、依法決策、依法管理、依法辦事的能力。我相信,只要我們扎扎實實將這些制度一項一項的落到實處,一定能夠不斷提升「依法治權」的水平,為我們的法治蘇州建設打好堅實基礎。

全社會崇尚法治就是核心競爭力

記者:通過制度創新來限制和規範政府權力,其目的是為了營造更良好更規範的市場環境,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並不斷提升民眾的法律意識。請問石書記,是否可以這樣理解,規範的權力、穩定的市場環境、法律素養高的民眾,這些合起來就是一座城市「法治核心競爭力」最重要的體現?

石泰峰:法治是治國理政的一種方式,也是現代社會治理的基石。在法治的狀態下,政府公權力得到規範和限制,公民權利得到有效保障,社會和市場在法治的框架內有序運行,遵守法律成為全社會的一種行為自覺。實現這樣的法治狀態,需要在政府、市場、社會等方面多管齊下,統籌推進法治政府、法治市場、法治社會一體建設,通過法治建設,規範權力運行,激發市場活力,提升民眾法律素養,把法治思想、法治精神融入到政治、經濟、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在全社會營造出崇尚法治的濃厚氛圍。我想,這些合起來就是我們「法治核心競爭力」最重要的體現。

石泰峰簡歷

男,漢族,1956年9月生,山西榆社人,1982年6月入黨,1974年5月參加工作,碩士研究生,教授。

1974年為山西省榆社縣大寨公社知青。1977年為山西機床廠第五車間工人。1978年入北京大學法律系學習。1985年後任中央黨校法學教研室教師,法學室副主任、主任(其間:1987年11月至1988年11月掛職任河北省寧晉縣委副書記)。1996年後任中央黨校政法教研部副主任、主任。1999年後任中央黨校校務委員會委員兼組織部部長、政法教研部主任。2001年任中央黨校副校長兼組織部部長、政法教研部主任。2002年任中央黨校副校長。2010年任江蘇省委常委、省委組織部部長。2011年8月任省委副書記、省委組織部部長,同年9月任省委副書記、省委組織部部長兼省委黨校校長,同年12月任省委副書記兼省委黨校校長。2014年6月任省委副書記兼省委黨校校長、蘇州市委書記。

黨的十八大代表,十八屆中央候補委員,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法律委員會委員,省十二屆人大代表。

      責任編輯:晨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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