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劉凝哲 北京報道)中央提出實施全面二孩後的修法程序21日啟動,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對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草案進行初審。草案明確,全國統一實施全面二孩政策,「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二孩夫妻可獲得延長生育假等獎勵和福利,並刪除了晚婚晚育、獨生子女獎勵規定,還對禁止買賣精子、卵子及代孕等作出嚴格規定。上述草案如若在此次會議上獲得通過,全面二孩政策將於2016年1月1日(下週五)起正式實施。
修正案草案修改了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十八條,明確全國統一實施全面二孩政策,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符合法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草案還明確,夫妻雙方戶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關於再生育子女的規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於當事人的原則適用。
針對與全面兩孩政策不協調的獎勵保障措施,草案刪除了對晚婚晚育夫妻、獨生子女父母進行獎勵的規定,同時明確按照「老人老辦法」的原則,法律修改前按照規定應當享受獎勵扶助的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獨生子女父母和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父母可繼續享受獎勵扶助。
草案通過前晚婚晚育享受到的假期福利。註:西藏自治區信息缺失。
對於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修正案草案規定,根據實施全面兩孩政策生育的新形勢,這些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在備受爭議的強制性節育措施方面,草案規定,根據生育政策調整,配套推進計劃生育服務管理改革,刪除夫妻應當接受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指導等帶有強制服務色彩的內容,規定夫妻自主選擇避孕節育措施。
修正案草案還規定,具備相應專業技術人員、設施設備、倫理審查機構以及管理制度的醫療機構,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審查批注,可以實施人類輔助生殖技術。具體管理辦法和技術規範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草案同時規定,禁止買賣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禁止以任何形式實施代孕。對於未經批准實施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的;買賣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的;實施代孕的,將由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或者衛生行政部門依據職權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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