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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墜亡局長卸任後頻繁出境


http://news.wenweipo.com   [2015-12-28]

【文匯網訊】據《財經》雜誌報道,廣東深圳建築渣土山崩潰事故發生第8天,涉事的紅坳余泥渣土受納場批准人、原光明新區城市管理局局長徐遠安墜樓身亡。

2015年12月27日21時,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接報稱,在深圳市南山區某小區有人墜樓。警方查明,墜樓者系自殺身亡,排除他殺。

死者為深圳市光明新區城管局原局長徐遠安,系深圳市光明新區山體滑坡事故中,涉事紅坳余泥渣土受納場的建設批准人之一。

2015年12月20日11時40分許,廣東省深圳市發生一起山體滑坡事故導致附近西氣東輸管道發生爆炸,大量泥土湧入深圳市光明新區鳳凰社區恆泰裕工業園。

官方信息顯示,此次事故共造成33棟建築物被掩埋或不同程度損壞,覆蓋面積約38萬平方米,人員傷亡慘重,截至26日,共有7人死亡,75人失聯。

事故發生後,深圳官方以「山體滑坡」為由宣佈這是一起自然災害,隨後這一說法遭國務院光明新區「12·20」滑坡災害調查組否認,並認定這是一起生產安全事故。

廣東省委副書記、深圳市委書記馬興瑞在參加電視新聞發佈會時,向全社會鞠躬道歉,並承諾懲處所有負有責任的人員。

據光明新區安監部門相關負責人此前接受廣東本地媒體採訪時稱,涉事紅坳余泥渣土受納場是光明新區城市管理局原局長徐遠安等人批准的。

徐遠安於2009年8月從深圳市光明新區城市建設和管理辦公室副主任之位,轉任深圳市光明新區城市管理局局長。

2014年2月,經光明新區城市管理局審批同意,在鳳凰社區紅坳村原採石場設立余泥渣土臨時受納場,該臨時受納場即為「12·20」事故發生地。

調查組組長、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局長楊煥寧在12月26日稱,要徹查事故原因,嚴肅追究責任,給全社會一個負責任的交代。

就在同一天,最高檢察院也派員介入事故調查,並與廣東省檢察機關組成檢察調查專案組,依法嚴查事故所涉瀆職等職務犯罪。

新華社的消息稱,涉事余泥渣土受納場工程涉嫌非法轉讓、超期運營,招投標環節存在諸多疑問,背後有著更深的利益鏈。

今年52歲的徐遠安在2015年7月卸任光明新區城管局局長後,一直消失在公眾視野,官方至今尚未公佈過其離職原因。

有知情者向《財經》記者透露,徐遠安卸任後曾數次出境,他在事故發生前不久剛回國,但未料及發生如此重大的事故。

      責任編輯:許月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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