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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譚棲偉(本報重慶傳真) 【文匯網訊】(記者 張蕊 孟冰 重慶報道)據河北省衡水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該院今日公開宣判重慶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譚棲偉受賄案,認定被告人譚棲偉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一百萬元。
法院審理查明:譚棲偉直接或間接多次非法收受他人所送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143萬餘元。案發後,贓款及孳息全部追繳。
據此前報道,2014年5月3日,中紀委網站通報,譚棲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組織調查。不久後,中央組織部有關負責人證實,譚棲偉涉嫌嚴重違紀,中央已決定免去其領導職務。
2015年9月24日,衡水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重慶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譚棲偉犯受賄罪一案。檢察機關指控:譚棲偉直接或者通過其妻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143余萬元。
譚棲偉,男,土家族,1954年8月生,重慶石柱人,重慶市委黨校研究生,1973年3月參加工作,自1997年重慶直轄以來,歷任重慶市南岸區長、重慶市南岸區委書記、重慶市政府副市長、重慶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等職務,並相繼當選第十屆、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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