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公安部黨委、駐公安部紀檢組堅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貫徹執行六大紀律,從嚴治警,從嚴治長,抓早抓小,動輒則咎。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報道,近日,嚴肅查處了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全國公民身份證號碼查詢服務中心等單位發生的4起違紀問題,對18名幹部予以黨政紀處分,其中,局級、師職幹部5人。
經查,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所長李風(副局級)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重大事項;嚴重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提供幫助,收受他人財物,收受禮金,參加公款旅遊,超標準乘坐飛機頭等艙。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駐公安部紀檢組全委會審議並報公安部黨委批准,決定給予李風開除黨籍、行政撤職處分,由副局級降為科員。
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副所長蘭彬(正處級)嚴重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提供幫助,收受他人財物,收受禮金,參加公款旅遊。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駐公安部紀檢組全委會審議決定給予蘭彬開除黨籍、行政撤職處分,由正處級降為科員。
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下屬法斯特公司董事長楊澤安(副研究員)嚴重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提供幫助,收受他人財物,收受禮金,參加公款旅遊。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駐公安部紀檢組全委會審議決定給予楊澤安行政撤職處分,按科員待遇重新核定工資。
公安部黨委、駐公安部紀檢組還決定給予公安部全國公民身份證號碼查詢服務中心原主任高海民(正局級)留黨察看二年處分,降低退休待遇,由正局級降為副局級;給予四川消防研究所下屬四川天府消防工程公司董事長張慶明(副處級)留黨察看一年、行政撤職處分。
在對違紀人員的處理方式上,公安部黨委、駐公安部紀檢組把握運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對其他違紀人員分別予以黨內警告、黨內嚴重警告等輕處分;對73名輕微違紀人員予以誡勉談話。對上述人員違紀所得予以收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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