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因留守兒童悲劇頻發,貴州省畢節市近年來備受社會關注。當地政府曾於2012年底,設立了一個「留守兒童關愛基金」,三年財政共投入超過1. 7億元,用以解決該市留守兒童的困難問題。
據央廣網1月15日報道,網絡爆料人周筱贇,一紙訴狀將畢節市政府和貴州省政府告上了法院。理由是,畢節政府對這個「留守兒童關愛基金」的資金使用情況,信息公開的細化程度不夠。目前,周筱贇的訴訟已被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受理。
2012年11月,貴州畢節市5名流浪兒童慘死垃圾箱事件,引起社會高度關注。事發沒多久,畢節市就設立了「留守兒童關愛基金」,當地財政每年拿出6000萬左右的資金,保障留守兒童生活。據當地統計,2013到2015三年間,共有17724萬元財政資金投入該基金。
但爆料人周筱贇認為,該基金運行之後,畢節留守兒童的生存狀況仍不樂觀。僅去年一年,就發生小學校長性侵幼女、4名留守兒童兄妹服毒死亡等惡性案例。1.8億基金到底怎麼花的,這是公民的知情權。
周筱贇對記者表示,他曾兩次向畢節政府申請該項基金的信息公開。去年6月的第一次申請,得到的是「該基金雖名稱叫『基金』但實質是財政專項資金,並非按《基金會管理條例管理》」,「該基金財務審計報告不存在」的書面答覆。
周筱贇認為,根據審計法,政府的財政專項資金都應該進行審計,應該存在財務審計報告。怎麼會不存在財務審計報告呢?調整了對申請公開項目的叫法之後,周筱贇在去年7月,再度向畢節政府申請,要求公開「專項資金」的財務審計報告、資金使用預決算報告等等。這一次,畢節政府給出的回復,在周筱贇看來是「答非所問」。
在周筱贇給記者提供的材料中,對於他公開財務審計報告的申請,畢節政府答覆為「對屬於審計範圍內的專項資金,都要陸續進行審計」;公開項目驗收報告,答覆是「對已完成的建設項目,均進行了竣工驗收」;針對公開項目地點、規模、資金額度的申請,答覆為「該專項資金涉及項目共2727個,已完成2078個,其餘項目在實施中。」
周筱贇表示,他要求畢節市人民政府公佈財政審計報告,但卻被告知要進行審計。那審計報告在哪裡?所以畢節政府給的答覆,完全是答非所問。
在去年12月16號,周筱贇對畢節政府和貴州省政府提起了行政訴訟。1月6號,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周筱贇的訴訟,開庭時間待定。
周筱贇的訴求是,按照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規定,畢節市政府公開畢節留守兒童專項資金的財務明細情況。
記者注意到,其實畢節市財政局的官網,今年7月就已經掛出了「2013年-2015年留守兒童關愛專項資金使用情況」的說明。其中明確,該專項資金三年共投入超過1.77億元,通過發放現金、物資;改善學習環境和生活條件等方式,解決留守兒童困難。例如,購置衣服被子、投入宿舍食堂建設等等。同時,對資金的具體使用情況做了244字的簡要說明,例如2014年度「支出6054萬元,其中:發放救助金、物資819萬元,改善學習環境2648萬元,改善生活條件2587萬元。」
對於這樣程度的公開,周筱贇仍不滿意。在他看來,自己要求公開的是專項資金的使用明細。畢節政府這份文件只公佈了幾個總數。學生宿舍、食堂在哪裡?救助金發給誰了?這些都沒有。
對此,中央財經大學財經研究院院長王雍君表示,專項資金屬於政府財政支出,按《審計法》規定,應該接受審計監督;公開信息細化到項目、類別的程度,也符合審計的相關規定。但同時王雍君認為,針對社會關注度高的項目,有關部門有責任進一步細化公佈。
王雍君認為,除了明確規定的保密事項外,其他肯定應該公開。按照新的預算法,專項支出項目按項目、地區公開。比如,農業水利的某一筆轉款用來修水庫,那這個項目就是水庫的維護修建。一般預算值要按功能公開到項級科目,沒有往下進一步規定。但有一個補充規定是,社會關注度比較高的支出,其中包括專項,要特別解釋。地方政府有義務解釋清楚。
根據當地2009年頒布的一條地方規章——《畢節地區專項資金管理使用情況監督實施辦法》第八條的規定,財政專項資金的申請、撥付、使用等,要實行「全程公開」,公開內容也確實細化到了包括項目地點、規模、資金計劃等等。
截至目前,畢節市相關部門並未公開對此事表態。對此有輿論表示無法理解,認為倘若成立留守兒童關愛基金,不是悲劇後一時衝動的脫口而出,而是正兒八經地在實際運作,那就不可能花錢而無痕;外界要求公開詳細花錢數據,當地應該很愉快地迅速公開,並以此作為改善形象的最好宣傳。
進一步說,救助留守兒童,最難的其實不是拿錢,而是花錢。成立關愛基金之後,留守兒童悲劇仍在不斷發生,其實已經說明這錢花得沒有效率。所以,當地更有必要詳細公開基金花錢數據和留守兒童大數據,讓相關專業人士都幫忙出出主意,哪些錢花的不是地方,哪些錢該花卻沒有花。這些都是為了留守的孩子免於絕望的童年。事情至此,除了政府信息公開的角度,另一方面,也再度提醒社會各方反思,我們在關愛留守兒童方面,究竟還有哪些欠缺?
截至目前,我國農村留守兒童已超過6000萬,佔全國兒童的21%。在所有的留守兒童中,有42%是父母同時外出。他們不僅入學率低、受教育水平較低,部分家庭貧困、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的留守兒童,甚至有流浪傾向。解決留守兒童問題,既需要社會各界零敲碎打式的「獻愛心」,更需要一個系統化、專業化的關愛網。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主任佟麗華介紹稱,有些父母明顯不承擔責任,故意傷害孩子;有的是家庭非常貧困。怎樣搭建一個在家庭不能發揮作用時,教育、政府和司法來有效參與發揮作用的第二道屏障?在立法中,儘管有家庭保護、學校保護、社會保護和司法保護,但各個保護在客觀上都是割裂的。
據瞭解,目前我國正在推動「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的建設。中國公益研究院院長王振耀認為,解決留守兒童問題,更需要的是國家層面的制度保障:
王振耀認為,需要有一部兒童福利法,有比較強的國家兒童福利政策和兒童服務行政系統,有專業化的工作人員,足夠的資金,相當多的政策等保障兒童福利。目前,地方政府如果只簡單地調整地方政策,確實會發生管理難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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