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昨天上午,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再審宣告:海南23年前殺人放火案被告人陳滿無罪。昨天,陳滿走出海口美蘭監獄,他說出來後想創業。1992年陳滿被認定為一起殺人縱火案兇手,判死緩。
今日凌晨兩點半,陳滿和同學簡單聚會後,已是凌晨4點半。他還是有點睡不著。於是,用三頁紙,寫下了「陳滿言」。他說:「這是我準備回家後說的。」他怕自己 到時候緊張,說不清楚。因為覺得大哥陳憶的字寫得更好看些,所以他就讓大哥謄寫了一遍:我要求追責誰製造的冤案,我要求國家賠償,我想回家,我都有23個 除夕沒和家人團年啦!
據華西都市報報道,今日上午10時53分 ,陳滿回家,母子相擁而泣。「我們一家人團圓了!」陳滿表示「要孝敬父母,過好每一天。」陳滿介紹,回家的感覺很開心,這些年最大的煎熬是自己的冤屈,以及此事給父母帶來的痛苦。「我希望通過我的案子,希望不會再有冤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