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劉凝哲 北京報道)2016年全國兩會即將召開,審議慈善法是本次人大會議的重要議程之一。慈善法自2005年起開始醞釀,「懷胎十年」間內地慈善捐贈總額已從不足每年百億發展到當前的千億級別。「慈善法規範慈善組織和慈善服務,捋順慈善服務的法律關係,很有亮點和特色」,中國社科院法學研究所副所長莫紀宏向本報表示,慈善法此次「過會」,顯示出中央及公眾非常重視和期待,這部法律將成為中國未來慈善工作的基本依據。慈善法出台後,中國將正式進入依法治「善」時代。
2005年,民政部提出慈善事業促進法立法建議,2008年、2013年連續列入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第一類項目,直到2015年慈善法正式進入立法程序,並「破格」在今年人大會議上提請審議。這10年間,中國慈善事業日新月異,捐贈總額從不足百億發展到1000億左右,慈善組織大量湧現,互聯網慈善方興未艾。然而,「郭美美事件」以及層出不窮的詐捐、騙捐等問題,令看起來蓬勃發展的慈善事業面臨重重危機。
慈善法是一部不平凡的法律,不僅是醞釀長達十年,更曾在常委會審議期間兩度公開向社會徵求意見,堪稱「開門立法」典範。「慈善法放到人大會議上審議,說明中國社會發展到現在,慈善已成為普遍的社會事業,是社會治理的重要工作,慈善問題正影響社會格局」,莫紀宏說,此次中國立法機關將慈善法提升到基本法律的層級,體現出中央和公眾對這部法律的重視和期待。
談及慈善法之所以「上會」,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原副主任闞珂認為,慈善法是一部老百姓比較關心的法律,更多人瞭解、參加立法過程,讓代表能夠聽到方方面面意見,把意見帶上來審議,以真正發揚民主,有利於制定質量高的法律,也便於貫徹實施。慈善法草案中的具體規範,與合同法、企業所得稅法等很多法有聯繫,甚至有一定補充,而其中某些法律正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所制定的,從效力規範上來說,同一層級的立法進行修改也更為協調。
無論是立法程序,還是法律草案內容,慈善法均得到業界、學界的普遍點贊。北京師範大學中國公益研究院院長王振耀認為,慈善法是中國慈善事業立法甚至是社會領域立法的一個里程碑。而慈善法草案的公開討論,已經開啟了依法治「善」的時代。重要的是,慈善法的討論,打開了依法規範善行的大門和公共學習的進程。莫紀宏則指出,慈善法草案總體講方方面面都考慮周道,可作為中國慈善工作的基本依據。
值得一提的是,全國人大常委會在慈善法的兩度審議過程中吸納不少民意。在備受關注的互聯網募捐方面,一審稿採用了「分級制」,限定了互聯網募捐的平台,二審稿擬取消網絡募捐分級制,不限募捐平台。此次「過會」,慈善法草案仍存在較大修改空間,例如慈善組織獲得公募資格需兩年考察期的規定,有常委會委員認為,應將慈善組織門檻設嚴,註冊登記之後就應擁有公募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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