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代表、新希望集團董事長劉永好。 海巖 攝 【文匯網訊】(文匯網記者 海巖 兩會報道)慈善法草案9日提請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審議。全國人大代表、新希望集團董事長劉永好,慈善立法將有助於在社會上形成慈善常態化。
「過去沒有相關法律,慈善活動是按照志願原則進行的,做慈善的時候有不確定性」,劉永好舉例說,有的慈善行為需要經過審批,審批後的慈善捐款可以在稅前抵扣,而沒有經過審批的捐款則就不能抵扣。
劉永好還說,「以前慈善的善款如何用、由誰管、用到何處以及善款用途的確認和審計等等都存在疑問,由於法律不健全,亦有個別不法分子打著慈善的旗號做違法違紀的事,許多企業想參與慈善卻不知道如何參與、如何登記管理,慈善法的推進,將有助於慈善活動的展開」。
在劉永好看來,慈善應該成為一種常態,一種力量。「西方國家很多機構、學校、橋樑、藝術館等都是民間人士投資捐贈的,就是建立在法律的基礎上。中國的慈善法出台後,慈善行為會越來越深入。慈善活動有的是為貧困地區的,有的是為社會公益的,有的是針對需要改進的地方的,從事慈善的人越多,國家就越進步越有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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