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文匯網記者 王培偉)金融監管體制改革是中國金融改革開放的一個核心議題,也是今年兩會的一個熱議焦點。今年兩會期間發佈的「十三五」規劃綱要草案明確提出,改革並完善適應現代金融市場發展的金融監管框架,實現金融風險監管全覆蓋。
對於「中國理想中的金融監管體制是怎樣」,央行行長周小川12日在人大記者會上表示,「在研究思考,還談不上已經有很明確的理想目標」,「人家金融業搞的年頭比我們長很多,鼓勵研究國際經驗」。
而國際經驗是什麼呢?國際發達國家的金融監管體制改革怎麼做?他們現在又在做什麼?
縱觀金融發展史,從來沒有完美的金融監管體制,更沒有能夠適用百年、一成不變的監管體制。從國際發達國家經驗來看,金融監管體制改革總是跟隨著金融業的發展態勢變化而進行調整。美國就是分業經營和混業經營模式不斷調整交替,監管體制隨之不斷調整的代表性國家,先後經歷了從自然混業走向嚴格分業,到分業管制放鬆,再到適度交叉混業,直至此次金融危機後重新加強分業隔離等不同階段。
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爆發前,歐美發達國家金融業大多處於深度混業經營狀態。危機爆發後,這些國家均對金融機構的經營模式進行了深刻反思,美國、英國和歐盟三大經濟體分別推進了「回歸簡單、重返主業、風險隔離」為導向的結構性改革,雖然各國改革方案在形式上有所不同,但改革思路異曲同工,均立足於適當限制金融機構的混業經營,在傳統商業銀行業務與高風險的交易業務、投資銀行業務之間建立防火牆,進行風險隔離。
目前,混業經營已是中國金融發展的一個「勢不可擋」的趨勢,當前中國的銀行、證券、保險、信託等傳統金融業態以及P2P等互聯網金融新業態,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跨業、跨市場金融活動不斷增多,金融產品複雜化、交叉化趨勢明顯,已經形成了一個混業經營的態勢,潛藏於金融體系中的金融風險也不容樂觀。從歷史經驗看,各國在缺少必要監管的混業經營階段均出現過一定程度的金融風險甚至金融危機。混業經營趨勢下,日益複雜的業務結構和經營模式總會給金融機構風險管理、金融監管以及金融穩定帶來巨大的挑戰。
對於新業態下的中國金融監管體制改革,今年兩會上代表委員、專家學者有不約而同的建議:重新整合現行的「一行三會」(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監管職能定位,形成統一協調、有效監管的「大監管體制」。
中國「一行三會」分業監管模式始於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其設置初衷定位是「央行」專注貨幣政策制定和實施,「三會」則分別覆蓋銀行、證券、保險等領域監管,其在分業經營主導模式下,相當一段時期內發揮了重要作用。但隨著中國金融行業混業經營趨勢的加速,先行監管體制所存在的多頭監管、協調不足導致的效率偏低等問題不斷顯露,「錢荒」、「匯率大幅波動」「股災」等金融風險事件的不斷出現,更暴露了當前分業監管體系的有效性不足。
應該說,重新整合先行「一行三會」監管職能定位,形成統一協調、有效監管的「大監管體制」,對於解決目前多頭管理、九龍治水下監管效率低下問題和加強宏觀審慎管理能起到不小的改善效果。但與此同時,國際發達發達國家吃過虧而正在改進的「適當限制金融機構的混業經營,傳統業務與高風險業務進行風險隔離」等也值得中國改革借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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