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 (記者 杜法祖)前年非法「佔領」運動期間,警方在金鐘龍和道進行清場行動, 公民黨成員曾健超涉嫌在龍和道花槽高處用液體撥向下方11名執勤警員,警員發現出聲喝止並作出拘捕,期間曾極力反抗。曾健超其後被控襲警及拒捕等5項罪名,案件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曾否認全部控罪。裁判官同意先進行「案中案」審訊程序,以決定是否接納兩套亞視新聞片段作為呈堂證供,案件預計審訊需時一星期。
代表控方的副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指,事發後警方在亞視網站下載有關片段,其後再與亞視聯絡,從新聞部資料室內取得母帶。惟辯方代表資深大狀彭耀鴻質疑片段的準確性,片段雖曾在亞視新聞播出,但片段從何而來卻無從稽考。控方亦承認並沒有亞視員工會出庭作證,但片中警員均成功認出自己。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多番質疑下,控方才承認與案件有關的11秒片段,是分階段拍攝及曾經過剪輯。羅官卒同意先處理亞視片段的受納性。
從即將呈堂由警方拍攝的4套片段,清楚見到一名身穿黑衣、戴上口罩及眼罩的男子,在金鐘龍和道隧道西行線東面入口上面的花槽,從高處用液體潑向下方警員多下。而兩套亞視新聞片段則拍攝到數名警員合力制服曾,並在曾雙手繫上索帶。曾當時被警方噴中胡椒噴霧,警方以清水為曾清洗。
首名接觸曾健超的警長畢宏達供稱,前年10月15日凌晨3時許,見到一名身穿黑衣的男子,手持一個一公升大的水樽,疑掟向下方警員。畢即喝止「唔好掟」,該男子轉身嘗試用雙手箍警長頸部,警長隨即將男子按倒在地。另一名警長程英偉供稱,見到畢警長與該名男子糾纏,遂上前協助,糾纏間程拉開男子的眼罩,見他臉頰長滿鬍鬚。後來因多次警告無效,便用胡椒噴霧直接噴向其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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