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江鑫嫻 北京報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與財政部20日發出《關於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的通知》,提出階段性降低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通知》還明確,生育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合併實施工作,待國務院制定出台相關規定後統一組織實施。
《通知》表示,從5月1日起,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超過20%的省(區、市),將單位繳費比例降至20%;單位繳費比例為20%且2015年底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餘可支付月數高於9個月的省(區、市),可以階段性將單位繳費比例降低至19%,降低費率的期限暫按兩年執行。具體方案由各省(區、市)確定。
另外,從5月1日起,失業保險總費率在2015年已降低1個百分點基礎上可以階段性降至1%—1.5%,其中個人費率不超過0.5%,降低費率的期限暫按兩年執行,具體方案亦由各省(區、市)確定。《通知》提出,各地要繼續貫徹落實國務院2015年關於降低工傷保險平均費率0.25個百分點和生育保險費率0.5個百分點的決定和有關政策規定,確保政策實施到位。
據瞭解,目前內地的社保體系由「五險一金」組成。其中,養老保險總費率28%(單位繳費20%、個人繳費8%)、醫療保險8%(單位繳費6%、個人繳費2%)、失業保險費率2%(單位個人比例各省自定),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由單位繳費個人不繳,工傷保險平均費率為0.75%,生育保險的平均費率為不超過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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