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趙臣 合肥報道)安徽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日前發佈蕪湖2015年10月10日重大瓶裝液化石油氣洩漏燃燒爆炸事故調查報告。
2015年10月10日,安徽蕪湖市鏡湖區淳良裡社區楊家巷「砂鍋大王」小吃店發生一起重大瓶裝液化石油氣洩漏燃燒爆炸事故,造成17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約1528.7萬元(人民幣,下同)。安徽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發佈的調查報告稱,該起事故是因經營者張寶平操作不當、應急處置不當,相關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相關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監管不到位而造成的一起重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該起事故的直接原因為當事人對著火的液化氣鋼瓶處置操作不當,致鋼瓶傾倒、減壓閥與角閥脫落,大量液化氣噴出,瞬間引發大火,傾倒的鋼瓶在高溫作用下爆炸。
同時,調查報告對事故責任人給出了處理建議,涉事人「砂鍋大王」小吃店店主張寶平對事故發生負有直接責任,其行為涉嫌犯罪,建議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民用液化石油氣經營方蕪湖百江能源實業有限公司董事長苑雋等4人建議給予行政處罰;蕪湖市鏡湖區人民政府區長孫躍文、蕪湖市住房與城鄉建設委主任何晨、蕪湖市質量技術監督管理局局長周光、蕪湖市商務局局長韓明新等33名涉事主管部門官員建議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另外,調查報告建議,蕪湖百江能源實業有限公司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對其處以19.9萬元罰款;給予鏡湖區人民政府等16家單位行政問責,作出深刻書面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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