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傭強逼8歲少主性交,囚4年半。 【文匯網訊】升中男童於2011年至2013年間,被家中菲傭(45歲)多次強逼性交及進行猥褻行為,包括菲傭以自己的私處壓向對方的私處。自稱女同性戀者的菲傭被控三項非禮罪,早前已判罪成。菲傭今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半。
據星島日報報道,法官判刑指,菲傭在家中無父母時侵犯男童,對男童造成長遠的心理影響。控罪指女被告在2011至2013年間多次在當時的僱主家中,非禮當時只有8歲的男事主。對於心理報告及受害男童的創傷評估報告內容不一致,包括男童事後經常發惡夢一事,瑪嘉烈醫院臨床心理學家譚嘉恆透露男童或因羞愧去面對事件而避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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