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田雯 南京報道)「真沒想到,這麼快就解決了戶口,心裡踏實多了。」84歲高齡的余桂菊21年前跟隨女兒,離開江蘇無錫去意大利生活。如今思鄉情切的她回國定居,從提交申請到接到通知、恢復戶口,老人只等了10天時間。
據瞭解,余桂菊出國時戶口已被註銷,且當年無錫的老房子也已拆除,按照現行政策,她回國居住滿5個月後才能恢復戶口。
不過,自今年3月1起,江蘇省公安廳實施了一項惠僑新措。已註銷戶口的江蘇籍華僑回到江蘇工作、生活的,可由本人憑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和國外合法有效居留證件,向原戶籍地縣級公安機關申請恢復戶口。符合現住地落戶條件的,可在現住地直接恢復戶口。
「此前,華僑回國來江蘇定居的,須先向擬定居地的省轄市(省直管縣)政府僑務部門提出申請,經僑務部門核查審批後,領取《華僑回國定居證》,再憑《華僑回國定居證》等有關材料,到定居地公安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江蘇省僑務辦公室僑政處處長盧勝平說,回國定居門檻高,辦理手續相對繁瑣,每年符合條件辦理的不足50人。
盧勝平介紹,江蘇是沿海重點僑鄉和僑務工作重點省份之一,現有200多萬歸僑僑眷和海外僑胞。隨著投資環境的改善,華僑華人來往境內頻次增多,沒有國內身份證導致的矛盾和問題日益突出,致使他們在融資、申請駕照、辦理銀行信用卡、交通出行、就醫看病等方面遇到諸多困難。
依據新政策,江蘇籍華僑申請恢復戶口僅需本人恢復戶口書面申請、中華人民共和有效護照、駐外使領館出具的國外的居留認證或國內公證機構出具的國外居留證明公證,戶籍註銷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戶口註銷證明或能證明原籍戶口被註銷的戶籍檔案資料。如要申請在本人合法穩定住所、直系親屬處或者單位恢復戶口的,還需分別提交合法穩定住所、直系親屬或單位相關證明材料。目前,新政僅適用於江蘇籍華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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