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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不滿三菱區別對待二戰受害勞工

2016-06-02

【文匯網訊】據環球網援引共同社6月2日報道,圍繞二戰期間中國勞工被強擄到日本國內礦山等地勞動的問題,受害者團體與三菱材料公司就對3765人進行補償達成歷史性和解,補償人數創下日本企業戰後之最。歷經戰後70餘年,三菱方面的致歉為受害者所接受,該問題終於告一段落。另一方面,被擱置一邊的韓國戰時被日本徵用的前勞工等加強了反對姿態,要求日本政府承擔責任的呼聲高漲,鬱積的遺恨難以消除。

劃時代的和解

在和解協議上簽字的受害者閆玉成等3人在聲明中講述了漫長歲月忍受的苦難,並感歎稱戰後過去了70餘年,大多數受害者已不在人世。3765名受害者中確認在世的僅有「十幾人」。

受害者等從上世紀九十年代起相繼向日本政府和企業提起索賠訴訟,日本最高法院2007年裁定不承認索賠要求,通過日本司法程序對受害者進行賠償的道路被堵死了。但另一方面也有法院承認殘酷勞動的事實,表示「期待相關人士努力解決問題」,因此有關方面一直在推進談判。

世代相傳

「過而不改,是謂過矣。不忘過去,為將來吸取教訓。」三菱材料公司致歉稱「承認歷史責任」,並承諾為了中日友好將把這一事實世代相傳。

受害者方面律師團就和解內容指出「應給予很高評價,是劃時代的」,並積極評價該公司常務執行董事木村光等直接道歉的決斷,表示無條件歡迎。

日本政府1942年根據日本業界團體的要求通過內閣會議決定從中國「遷入」勞工,這成為出現該問題的契機。強擄勞工受害者約達39000人,相關企業超過30家,此次達成的協議能否擴大影響將受到關注。

一直為中方受害者等提供支援的長崎大學名譽教授高實康稔呼籲稱:「國家的責任被擱置了。有一半責任在國家,應切實處理戰後問題」。

韓方的慨歎

韓國強征勞工受害者強烈批評稱「以國籍區別對待受害者」。日本政府及各企業主張1910年「日韓合併」後徵用朝鮮半島人是和日本人在同樣條件下進行的,因此不屬於「強制勞動」,尚無望實現和解。

日韓兩國政府1965年簽署了《日韓請求權協定》,寫進了關於殖民統治的韓國個人索賠權問題已得到「完全且最終」的解決。並認為強迫前勞工等勞動的日本企業也沒有補償及賠償義務,採取了與中國受害者不同的應對方式。

韓國最高法院2012年裁定「日韓合併」屬於非法,因此索賠權並未消失。前勞工們遂以日企為對像提起訴訟,至今仍有14件有關訴訟。其中3件高等法院下達了令被告作出賠償的裁決,但最高法院最長達2年11個月未予審理。有可能是考慮到摸索改善對日關係的總統樸槿惠的意向而推遲了審理。

「三菱在中國道歉,在韓國審判敗訴卻什麼也不說」,表示不滿的前朝鮮女子勤勞挺身隊員梁錦德慨歎道:「如果總統要求(日方)應對的話也許能夠解決,但總統並沒那麼做。不是韓國人就好了。」

責任編輯:姚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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