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杜法祖)2012年10月南丫海難釀成39人死亡、92人受傷,多個受害者家庭入稟向肇事船公司港燈及港九小輪、肇事兩名船長及海事處等作傷亡索償,港燈早前承認賠償責任。高等法院3日處理其中兩個家庭的索償案件時,港燈透露受害者或受害者家屬就南丫海難索償的130宗案件中,已有逾一百宗達成和解。
痛失4歲半女兒及3歲兒子的夫婦郭賢騰及黃以宜,早前入稟就精神傷害索償,3日指成功與港燈和解,惟未有在庭上透露賠償金額。就二人代表子女索償的案件,法官指因死者太年幼,難以計算他們長大成人後的收入如何,鼓勵雙方在3個月內展開調解。法官批准二人呈上證人誓章及修改賠償申索書,並將案件押後至10月4日再訊。
另外,當晚在海難中受傷的羅德祥,代表其幼子及罹難母親索償,雙方指將於下周進行調解,法官遂將案押後至9月26日再訊。而羅氏夫婦的索償案早於去年9月成功與港燈和解,每人均獲7位數字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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