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平治被法院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
【文匯網訊】造成39人死亡的南丫海難事故中,時任海事處助理處長蘇平治指示下屬不執行有關船隻須配備兒童救生衣的條文,在區域法院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成立。
據香港電台報道,法官游德康表示,2007年新例生效後,必須有兒童救生衣,但控方證供指被告曾指示下屬不執行兒童救生衣的指令,以「新船用新例,舊船用舊例」的做法。被告的行為是嚴重違反職責,目的是安撫業界人士。雖然被告無不誠實動機或貪污,但法庭不認為是合理的藉口,因新例實施後已有12個月的寬限期,被告下指令前亦無諮詢法律及專家意見。
法官指,被告在擔任首席驗船主任前,已有「新船用新例,舊船用舊例」的做法,但他上任後有權去停止有關做法,而且被告無可能不記得要取消有關指令。
59歲的蘇平治被控於2007年4月16日至2013年3月4日,擔任首席驗船主任期間無合理辯解或理由,故意作出不當行為,指示下屬不用執行法例要求、船隻使用期間必須配備兒童救生衣的條文,之後亦無撤銷該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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