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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友嘉倡「失業保險」解積金對沖

2016-06-09

【文匯網訊】(記者 文森)強積金自2000年推出以來,去年的投資表現屬歷來第三差。積金局主席黃友嘉呼籲市民定期檢視強積金投資組合,又認為設立失業保險金可協助被遣散員工應付短期生活開支,而不需動用強積金賬戶內供款,是其中一個解決對沖問題的可行方向。

積金局日前就退休保障公眾諮詢向扶貧委員會提交意見書,認同應繼續完善強積金制度的運作,讓其發揮更大的退休保障功能。黃友嘉9日在一個電台節目上重申,積金局只是監管機構,無權制定政策解決強積金對沖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的問題,只能提供數據和分析,期望社會有更理性的討論。但他指出,對沖安排有其歷史背景,若只是以情緒上批評此安排是蠶蝕和「沖走」強積金供款,對達成共識並無好處。

他指出,員工被遣散或失業期間,需要一筆錢應付生活需要,但強積金原意是為未來未雨綢繆,因此提出失業保險金的概念,協助被遣散員工應付短期生活開支,而不需動用強積金戶口內的供款,「這是其中一個解決對沖問題的可行方向,既能保障勞工權益,亦不影響強積金權益。」

至於具體做法及資金來源,黃友嘉認為需要各界商討,但以現有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制度為基礎,每名被遣散員工獲發放2.5萬元推算,估計每年所涉金額約10億元,並非不能負擔。他又為預設投資策略的安排獲立法會大比數通過感到高興,期望能發揮指標作用,令其他基金降低收費,為打工仔帶來更好回報。對於有建議容許強積金供款可用作首次置業,他表示歡迎,認為兩夫婦的強積金供款合共約40萬至50萬元,是首期供款的重要部分,大部分人也會支持。

署理政務司司長張建宗9日出席一個公開場合時亦重申,如對沖安排不作改變,將令員工的退休金流失,因此政府認為一定要處理,但在全盤考慮未來路向時,必須平衡僱主和僱員的利益,在保障僱員權益之餘,亦須考慮如何減輕特別是對中小企的衝擊,望能找到一個平衡以及各方均可接受的方案。他又指出,張建宗表示,強積金自願性供款近年有所增加,是健康的好現象,惟政府最後方案會否提供稅務優惠,則會在全盤考慮後才作決定。

責任編輯: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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