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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原副院長被公訴 系蔣尊玉親家

2016-06-23

【文匯網訊】最高檢網站消息,深圳市中院原副院長黃常青(副局級)涉嫌受賄犯罪一案,經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日前由東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東莞市中院提起公訴。黃常青系原深圳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蔣尊玉的親家,蔣尊玉被查後,黃常青亦被查處。

據南方都市報報道,起訴書指控:被告人黃常青在擔任深圳市龍崗區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早前深圳市紀委曾披露此案稱,黃常青長期在龍崗法院任職,沉溺於打麻將,該院的部分法官投其所好,通過麻將桌向其輸送利益,由此,「走業務過硬、能力取勝正途的人越來越少,而鑽投機取巧、花錢買官『捷徑』的卻多了起來。」該院至少有8名法官因行賄、受賄遭到查處。

此外,也有律師通過麻將桌與其熟悉,黃常青甚至在不問案情的情況下向法官打招呼干擾司法審判。

黃常青的親家原深圳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蔣尊玉在2014年10月被宣佈接受組織調查。黃常青隨之在2015年4月2日,被深圳市紀委立案審查,同年4月22日,黃常青因涉嫌受賄400餘萬元被開除黨籍並移送司法機關。

責任編輯:夏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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