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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邀港府磋商相互通報機制

2016-06-27

【文匯網訊】27日,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復函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辦公室表示,公安部積極回應香港特區政府的有關建議,同意兩地儘快就進一步完善相互通報機制進行磋商。

6月20日,香港特區行政長官辦公室致函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建議儘快檢討兩地現行通報機制。

新華社27日報道指,自2000年公安部港澳台事務辦公室和香港特區政府保安局簽署《內地公安機關與香港警方建立相互通報機制安排》以來,內地公安機關始終堅持「一國兩制」原則,本?著互相尊重、互相支持、互不干預對方執法活動的精神,與香港警方認真落實通報機制安排。截至2015年底,內地公安機關向香港警方通報在內地被採取強制措施的香港居民6172人;香港警方向內地公安機關通報在香港被採取強制措施的內地居民6934人,對於有效維護兩地居民的合法權益發揮了重要作用。

報道指,現行通報機制已經運行十多年,有必要進一步完善。公安部邀請香港特區政府有關部門組成代表團,近期來京就具體問題進行商談。此次商談期間,內地有關省市辦案單位還將向香港代表團通報林榮基案有關情況,以及在內地抓捕香港「3.14」重大搶劫殺人案嫌疑人揭冠國的有關情況。

香港特區政府27日表示,當天早上收到中央政府回覆,同意啟動磋商兩地現行的通報機制。

特區政府發出的新聞稿指,行政長官梁振英上周致函中央政府,反映港人對銅鑼灣書店事件的關注,並提出檢討現行香港和內地的通報機制。梁振英感謝中央政府的積極回應,表示特區政府會盡快聯絡中央及內地相關部門敲定跟進安排。

責任編輯:吳筱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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