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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總部警槍走火 3年第四宗

2016-07-03

【文匯網訊】(記者 杜法祖)灣仔警察總部發生警槍走火事件,幸未釀成傷亡。事發昨晚10時54分,現場消息稱,涉事是一名反恐特勤隊警員,他在警察總部堅偉樓7樓北翼,替其Glock17佩槍退膛時意外走火,子彈射向地上,幸未有傷及旁人。有槍械專家指,Glock17安全性高,走火事件疑涉人為疏忽。警方已將事件列作「警員意外走火」處理,由反恐特勤隊跟進調查。今次是警隊三年來第四宗涉及Glock17手槍的走火事故。

警方重申,警隊就裝備的保管及使用有嚴格規定,如證實有人員違規,定必嚴肅處理。

槍輕易操控 G4飛虎隊採用

Glock17手槍為半自動曲尺手槍,由奧地利製造,可裝7發至15發子彈,特點是槍身輕易操控,但槍輕會影響發射準確度。Glock17手槍為警隊要員保護組(俗稱G4)、機場特警、飛虎隊、反恐特勤隊及水警的佩槍。

但Glock17近年多次發生走火事件,去年11月,一名駐守機場的特警在警署退彈及入彈區為佩槍Glock17上膛時,意外走火射出一發子彈,幸無人傷。前年1月,一名機場特警在更衣室更換槍袋時,其Glock17佩槍意外走火射出一發子彈;同年3月,一名水警在昂船洲水警小艇分區警署槍房,為其Glock17手槍抹油時,佩槍意外走火射出一發子彈。

責任編輯: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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